证券代码:300076 证券简称:GQY视讯 公告编号:2020-42
宁波GQY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概述
2019 年 12 月 28 日,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裕隆行有限公司、金辉香港集团有限公司和河南金恒辉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公司拟收购开封市金盛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盛热力”或“标的资产”)50%以上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3)和《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0-01)。
二、公司筹划重组期间相关工作情况
《股权转让意向书》签署后,公司针对本次交易与相关方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进行了多次协商、沟通,探讨可行的交易方案。
筹划重组期间,公司会同中介机构进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与金盛热力相关负责人员进行对接和沟通,对金盛热力的基本信息、历史沿革、业务情况、资产权属状况等开展调查,并对标的资产所处行业的发展状况和前景进行研讨。审计机构编制了金盛热力最近二年及一期财务报表的审计计划,收集相关审计资料,执行审计程序。评估机构了解金盛热力所处的宏观、区域和行业情况,收集查验资产评估所需的相关资料,推进评估工作。
三、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股权转让意向书》第一条第 4 款约定:“排他期:自本意向书签署生效之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第十条第 2 款约定:“出现以下情形的本意向书自动终
止:(1)排他期届满双方未能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且未能在排他期届满起按协商一致延长排他期的;(2)排他期内,双方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权转让意向书》约定的排他期已届满,《股权转让意向书》的双方未能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且未能在排他期届满起按协商一致延长排他期,因此,根据相关约定,《股权转让意向书》自动终止,公司本次重组不再有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基础,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四、本次终止筹划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方案未最终确定,公司尚未对本次交易事项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公司与交易对方亦尚未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终止筹划本次重组事项是经过公司审慎研究后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未来公司将继续围绕既定的战略目标有序展开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积极关注投资与合作机遇,多措并举努力提升公司业绩,切实维护广大股东利益。
五、承诺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六、其他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并对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