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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政通:关于股权激励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1-12

数字政通:关于股权激励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75              证券简称:数字政通          公告编号:2022-002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1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2%。
    2、本次回购注销涉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人数为 16 人。

    3、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登记。

    4、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491,326,379股变更为491,216,379股。

    一、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简述

    (一)2018 年 11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向 214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 630.00 万股,授予价格为 5.60 元/股。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8 年 12 月 18 日,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三)2018 年 12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四)2019 年 2 月 12 日,公司发布《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公司完成了《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在 2018 年
12 月 18 日授予日之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 1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
动放弃认购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 26.00 万股,因而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203 人,实际授予数量为 604.00 万股。

    (五)2020 年 2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一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 年度利润分配报告》,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26,552,6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 0.03 元(含税)。鉴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9 年 7 月 5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
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57 元/股。

    (六)2020 年 2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户航、戴箎、江骏等 20名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股权激励对象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320,000 股,占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6,040,000 股的 5.30%。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2020 年 6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 2020 年5 月 20 日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31,530,20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99655 元(含税)。
鉴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0 年 6 月 4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 2018 年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5.53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2021 年 1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其中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陈红山、龚绪凡、顾晓宇等 16 名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股权激励对象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此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110,000 股,占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6,040,000 股的 1.82%。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减少注
册资本的议案》,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公司回购注销《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10,000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

    (十)2021 年 6 月 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利润分配报告),以公
司现有总股本 481,497,30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4 元(含税)。鉴于公
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5.49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情况、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公司在 2018 年 12 月 18 日授予日之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 11 名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认购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 26.00 万股,因而公司限制性股
票授予对象由 214 人调整为 203 人,授予数量由 630.00 万股调整为 604.00 万股。

    2、因公司 2019 年 7 月 5 日实施了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调整为 5.57 元/股。

    3、2020 年 2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其中 20 名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股权激励对象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2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4、因公司 2020 年 6 月 4 日实施了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调整为 5.53 元/股。

    5、2021 年 1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其中 16 名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股权激励对象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1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6、因公司 2021 年 6 月 2 日实施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调整为 5.49 元/股。

    (二)回购原因

    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陈红山、
龚绪凡、顾晓宇等 16 名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股权激励对象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110,000 股,占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6,040,000 股的 1.82%,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22%(鉴于公司存在股票期权自主行权因素,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反馈的公司 2021 年 12月 3 日的股本总数为 491,326,379 股,下同)。

    (三)回购数量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 110,000 股。

    (四)回购价格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5.49 元/股,公司应支付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款总额为

    (五)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完成后股份变动情况表

            项目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98,749,169.00      20.10  98,639,169.00      20.08

  高管锁定股                  98,639,169.00      20.08  98,639,169.00      20.08

  股权激励限售股                  110,000.00      0.02              0          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92,577,210.00      79.90  392,577,210.00      79.92

  三、总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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