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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政通: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6-06-29

证券代码:300075              证券简称:数字政通              公告编号:2016-055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签订“智慧新安”一期项目建设运营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86,030,310.35元, 现将合同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2、由于项目回款期长,存在因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公司预期收益无法实现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合同对方情况介绍
    甲方: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29号河南信息广场A座
    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是中国联通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金5.5亿元,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大型高新科技企业,公司在山东省、黑龙江省、吉林省、河南省、河北省、辽宁省、山西省、天津市、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四川省、重庆市、浙江省、广东省、上海市、福建省、安徽省等设有分公司。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经营范围:经营与通信及信息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及软件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支持、技术咨询、技术培训;计算机网络及其配套设备、电讯器材的销售(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有专项管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建筑工程设计、工程咨询、专业承包;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安装、咨询;设备租赁(未经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设备维修。
    3、交易对方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
    在本次交易之前,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甲方共发生过3,250万元的购销关系。
    交易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名称:“智慧新安”一期项目建设运营项目技术服务合同。
    2、合同金额及内容:甲方作为智慧新安的总承包方,代表建设主管部门采用购买服务方式签署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86,030,310.35元。服务内容包含智慧城市数据中心、智慧城管、智慧环保监测、平安城市、智慧矿山等智慧新安建设一期项目。
    3、验收标准:国家住建部和省住建厅相关标准。
    4、履行期限:应在合同签订后150个日历天,完成本合同项下全部工作,且工作成果经甲方验收全部合格,通过评审。
    5、付款方式:“智慧新安”一期项目建设运营为5年,本项目服务价款采用分期价款方式逐年支付。
    在第一个五年期服务结束后,对“智慧新安”一期项目资产进行评估,充分利用可用资产,根据“智慧新安”需求核算第二个五年期服务费用,双方按照新核算的服务费用签订第二个五年期服务合同。
    四、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1、2016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知,成立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要政策措施,助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提速。本次公司作为“智慧新安”的建设参与方,以提供服务的方式为“智慧新安”的建设提供全面的技术和运营支持,正式积极响应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大方向的实际举措。
    在全国各地智慧城市建设逐渐走向理性投资、求真务实的大环境下,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为核心、以“网格化+”管理模式为抓手,运用技术和资本两种手段,探索和完善适合各地需求特点的建设和运营模式,不断增强公司作为智慧城市应用与服务综合提供商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本次公司中标新安市智慧城市服务项目,将帮助新安市构建“网格化+”智慧城市生态系统,推动新安城市精细化、智慧化、现代化管理。
    2、本项目合同金额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3.21%,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并标志着公司承接政府服务项目的经验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合同而对该业主形成依赖。
    五、 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智慧新安”一期项目建设运营项目技术服务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