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5 证券简称:数字政通 公告编号:2014-019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数字政通”)2014年5
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进行调整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北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激励对象进行调
整。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1年7月1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北京数字政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1年7月12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数字政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并认为激励对象名单符合公司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
3、2011年12月2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北
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审
核无异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修订稿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1年12月20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201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北
京数字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且认为激励对象名单
符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2012年1月5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北京数字
政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6、2012年1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首期授予的议案》,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所涉首次期权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2年1月9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201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首期授予的议案》,认为首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
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激励对象按照《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有关规定获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3.7元。
8、公司于2012年11月22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计划于2012年11月22日向18 名激励对象授出18.00万份预留期权,行权价格为25.42
元。
9、公司于2013年6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15.53元,
预留部分的行权价格调整为16.81元。经过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
期权数量变更为30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期权数量变更为273万份,预留期
权数量变更为27万份。
10、2014年5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进行调整的议案》和《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经过本次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总数为262.5万股,首次授予对象调整为28人。同意以定向发行公司股票的方
式给予28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共70.65万份。同日,公司召开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调整的议
案》和《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
监事会对上述议案进行了核查。
二、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1、自上次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之日起至本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的激励对象有施宏、邓延兵、王立达、张洋、陈楚奎等5人因个人原因从公司离职,所
涉及股票期权数量共计37.5万股,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上述人员已不具备
激励对象资格,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进行调整的议案》,同意取消上述5人的激励对象资格,同时取消已授予
上述5人的股票期权共计37.5万股。
鉴于此,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33人调整为28人,股
票期权数量由30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数量为273万份,预留数量为27万份)调整为
262.5万份(其中首次授予数量为235.5万份,预留数量为27万份)。根据《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股票期权)实施、授予、
行权与调整》的规定,该37.5万份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公司计划在首期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实际行权时集中统一办理已取消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为30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数量
为273万份,预留数量为27万份),首次授出的股票期权所涉激励对象为33人;本次
调整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期权数量调整为262.5万份(其中首次授予数量为
235.5万份,预留数量为27万份),首次授出的股票期权所涉激励对象调整为28 人,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总价值由887.78万元调整为766.16万元。
四、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调整,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备忘录1-3 号》及《北京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