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
证券代码:300074 证券简称:华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212-090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进行债权债务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有效解决应收账款的债务问题于2022年9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进行债权债务重组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化德县公安局签订《化德县公安局
“平安城市”二期集成建设项目债务化解协议书》,按照“50%资产+50%资金”
的方式进行债务重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进行债权债务重组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9-061)。
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进行债权债务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2-088)。截至该公告日,在原协议约定的时间内,“50%资产”的交接工作尚未完成。
二、相关事项的进展
近日,为加快推进“50%资产”的交接工作,依据化德县政府化债会议房产
抵债方式化解政府性债务的决定,公司与化德县公安局、化德县嘉卜寺能源有限公司签署了《化德县嘉卜寺能源有限公司化解债务服务协议(公安局)》,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债 务 人:化德县公安局(以下简称“甲方”)
债权受让人:化德县嘉卜寺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债权转让方: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第一条 服务内容
乙方以抵债资产(该资产为《化德县公安局“平安城市”二期集成建设项目债务化解协议书》中确认的房产)抵给甲方予以化解债务,化债总额(债务债权证明)为:6,230,267.54元(大写:陆佰贰拾叁万零贰佰陆拾柒元伍角肆分)。
乙方化解甲方债务在支付过程中所产生的税金、转账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
(以实际情况为准)。
甲方提供与丙方之间的债务信息资料,由乙方根据《2021年化德县政府债务化解方案》的化债原则,自拟方案,负责与债权人协商处理债务事宜。债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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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乙方收到由甲方与丙方所签署的《债务解除协议》及丙方向甲方所出具的
“完税凭证”,乙方办理资产过户及现金打款等事宜后,甲方债权人依法转移为乙方,由甲方负责按约给乙方偿还。
第二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
的意见和建议;
2.配合乙方工作,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
完整、有效;
3.甲方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包括但
不限于披露、转载等)乙方提交给甲方的任何材料、文件所包含的任何信息;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所需要材料;
2.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的与本服务相关的问题进行核对和查询;
3.乙方在我国现行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遵循诚实、勤勉、尽职的原则,按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服务;
第三条 合同效力与变更
(一)本合同生效后,除三方另行商定并达成书面协议或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
(二)本合同的变更,除三方另有约定外,均需三方共同协商同意并以书面方式提出;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另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有限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的约定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则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四条 争议处理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起诉讼或仲裁。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三、备查文件
1、《化德县嘉卜寺能源有限公司化解债务服务协议(公安局)》。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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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