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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14


证券代码:300072        证券简称:海新能科        公告编号:2024-069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09月09日、2024年09月12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补充通知,会议于2024年09月13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此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于志伟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魏飞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魏飞先生因其所在工作单位兼职规范管理的要求,无法继续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魏飞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技术委员会委员、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魏飞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为确保公司各项经营和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经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提名王子康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子康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后,由其接任魏飞先生在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技术委员会及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中的职务。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4年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发放交通补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采用发放货币交通补贴的形式保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交通出行需求。在公司规定的高管薪酬和福利待遇基础上,增加公司高管交通补贴,从2024年09月01日起计发,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放对象

  公司高管: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二)发放形式

  1、交通补贴以货币形式与工资合并计税发放;

  2、交通补贴为福利的组成部分,不计入年薪内。

  (三)发放标准

              发放对象                      标准(元/月)

              总经理                            2800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2200

          注:以上金额为月度标准,根据实际出勤天数核发。

  关联董事孟强先生、张蕊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合计审计费用为260万元。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至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拟变更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三聚”)为满足其经营需求,向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莒县支行申请综合业务授信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其中授信总敞口不超过5,000万元,业务品种包括:出口商业发票融资和国内订单融资,单笔业务期限不超过6个月,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授信额度5,000万元(最终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

  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4年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被担保对象山
东三聚的资产负债率大于70%,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拟申请的授信敞口额度向间接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为满足其经营需要,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莒县支行申请综合业务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9,800.00万元,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集团”)为上述敞口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9,800.00万元,山东三聚按照实际担保金额的0.5%向担保方海国投集团支付担保费,公司就上述敞口额度向海国投集团提供反担保(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批复为准)。

  关联董事于志伟先生、王腾先生、王笛女士、孙国平先生、姜骞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4年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海国投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其通过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海国投集团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908,7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海国投集团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致”)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39,626,0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支付担保费及反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海国投、海新致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拟申请的授信敞口额度向间接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增加2024年度与关联方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708.00万元,总额度不超过16,901.67万元。交易类型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及采购原料。

  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2024年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及薪酬绩效考核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制契约化及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对《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及薪酬绩效考核制度》进行修订。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及薪酬绩效考核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战略及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理顺权责关系,明晰公司各业务条线职责,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同意对公司组织机构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10月09日(星期三)下午2: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88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7)。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