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2 股票简称:海新能科 公告编号:2023-101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
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下午14:00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和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成员。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门负责人等相关议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张鹏程
非独立董事:周从文、刘雷、王腾、王笛、王力、张蕊
独立董事:魏飞、姜哲铭、吴盛富、李红杰
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见附件)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
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
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
审核无异议,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为保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
员会、技术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序号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召集人) 委员名单
周从文、刘雷、王力、张蕊、
1 战略委员会 张鹏程 魏飞(独立董事)、吴盛富
(独立董事)
2 审计委员会 李红杰(独立董事) 吴盛富(独立董事)、姜哲铭
(独立董事)、王笛、王力
提名和薪酬考核 李红杰(独立董事)、吴盛富
3 委员会 魏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姜哲铭(独立
董事)、张鹏程、王笛
张鹏程、王腾、张蕊、魏飞
4 技术委员会 周从文 (独立董事)、吴盛富(独立
董事)
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监事会主席:孙丽华
2、非职工代表监事:孙丽华、李雪梅
3、职工代表监事:马芳
上述监事会人员(简历见附件)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监事会成员最近两年均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监事数量的三分之一。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门负责人的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赵文涛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余冬明先生、吴永涛先生、胡堃先生、孔德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邓运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张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张冠卿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任王莹女士为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具体情况如下:
1、总经理:周从文
2、常务副总经理:赵文涛
3、副总经理:余冬明、吴永涛、胡堃、孔德良
4、财务负责人:邓运
5、董事会秘书:张蕊
6、证券事务代表:张冠卿
7、内审部门负责人:王莹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蕊先生、张冠卿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五、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蕊 张冠卿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 64 号馨雅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 64 号馨雅
大厦 2 层 大厦 2 层
电话 010-50911288 010-50911288
传真 010-50911290 010-50911290
电子信箱 investor@hxnk.com investor@hxnk.com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谭向阳先生、左世阳先生、刘灵丽女士、张文武先生因任期届满离任,在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杜伟先生因任期届满离任,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届满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孙艳红女士因到法定退休年龄、任期届满离任,于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截至公告披露日,谭向阳先生、左世阳先生、刘灵丽女士、张文武先生、杜伟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公告披露日,孙艳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841,8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4%。孙艳红女士承诺:自离任起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谭向阳先生、左世阳先生、刘灵丽女士、张文武先生、杜伟先生、孙艳红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
1、张鹏程先生:196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北京城建天宁消防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经理、北京城建天宁鸿润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北京新凤凰城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西藏诺迪康药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北京康美兴农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1年7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中融百望置业有限公司董事,福大紫金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鹏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长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周从文先生:1973年0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96年08月至2023年03月曾任职于中国石化集团天津石油化工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煤制油厂、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新疆煤化工分公司、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03月起担任公司总经理、2023年04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从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总经理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刘雷先生:196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2000年6月至2021年7月担任公司董事长,2021年7月起担任公司董事。现任北京大行
基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大行基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国兴科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河北华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三亚国兴科达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北京弘泰基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颐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325,991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