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 股票简称:三聚环保 公告编号:2018-129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增持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2),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淀科技”或“增持人”)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同,拟自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择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的比例以不会触及到《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要约收购条件为限,增持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
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发布了海淀科技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超过1%暨增持计划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8)。
2018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海淀科技通知,其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海淀科技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7,588,550股,增持金额200,449,646.11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说明
1、本次增持股份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增持数量 成交均价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增持方式 增持日期 (股) 成交金额 (元/股) 本的比例
(%)
海淀科技 集中竞价 2018-12-11 1,000 11,300.00 11.30 0.00
海淀科技 集中竞价 2018-12-12 3,974,853 45,112,070.13 11.35 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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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科技 集中竞价 2018-12-13 7,732,337 88,988,188.13 11.51 0.33
海淀科技 集中竞价 2018-12-14 526,000 5,940,476.40 11.29 0.02
海淀科技 集中竞价 2018-12-17 5,354,360 60,397,611.45 11.28 0.23
合 计 17,588,550 200,449,646.11 11.40 0.75
2、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增持计划实施前,海淀科技持有公司股份675,044,0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8.72%;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海淀科技持有公司股份692,632,5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47%。
二、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
1、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日,增持人海淀科技系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股东的资格,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合法主体资格;
2、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增持已经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日,增持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人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4、增持人本次增持可以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的规定免于提出豁免申请。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增持承诺:公司控股股东海淀科技承诺自增持完成起12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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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3、本次增持行为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5、截至本公告日披露之日,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四、备查文件
1、海淀科技出具的《关于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国枫律证字[2018]AN377-1号)。
特此公告。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