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 证券简称:海新能科 公告编号:2024-036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2月0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新致”)计划自2024年02月06日(含)起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
2、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海新致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6,99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996%,累计增持金额98,216,415.00元。
公司近日收到海新致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控股股东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持股情况: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前,海新致持有公司股份692,632,5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8%;海新致及一致行动人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国投”)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27,541,2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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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海新致持有公司股份739,626,0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8%;海新致及一致行动人海国投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74,534,7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7.22%。
3、海新致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12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4、海新致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海新致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升投资者信心,拟计划自2024年02月06日(含)起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本次增持不设置价格区间,海新致将根据市场整体走势及对公司股份价值的合理判断,在实施期限内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02月0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增持主体合计增持公司股份46,99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996%。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持股份情况
增持均价 增持股数 增持比例
股东名称 增持方式 增持期间
(元/股) (股) (%)
海新致 大宗交易 2024年02月08日 2.09 11,250,000 0.47878
海新致 大宗交易 2024年02月19日 2.09 12,670,000 0.53921
海新致 大宗交易 2024年02月26日 2.09 10,000,000 0.42558
海新致 大宗交易 2024年04月12日 2.09 4,266,400 0.18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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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致 大宗交易 2024年04月29日 2.09 6,346,600 0.27010
海新致 大宗交易 2024年04月30日 2.09 1,664,500 0.07084
海新致 大宗交易 2024年05月13日 2.09 796,000 0.03388
合计 46,993,500 1.99996
(二)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 例(%) (股) 例(%)
合计持有股份 692,632,562 29.48 739,626,062 31.48
海新致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92,632,562 29.48 739,626,062 31.4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134,908,721 5.74 134,908,721 5.74
海国投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4,908,721 5.74 134,908,721 5.7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827,541,283 35.22 874,534,783 37.22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27,541,283 35.22 874,534,783 37.2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 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 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3、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海新致严格遵守相关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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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在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4、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公司已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海新致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