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2 股票简称:三聚环保 公告编号:2018-128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超过1%暨增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
月1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淀科
技”)通知,获悉海淀科技于2018年12月11日至2018年12月14日期间通
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共计12,234,1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同
时,自2015年12月18日至2018年12月14日期间,海淀科技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已超过1%(累计增持股
数及比例根据2015-2017年度权益分派进行了调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控股股东历次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1、增持主体: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及公司投资价值的认可;同
时,为了提升投资者信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3、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4、增持详细情况:
股东名称 增持时间 增持均价 增持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 增持金额
(元/股) 比例(%) (元)
2015-12-18 33.51 746,000 0.09 24,995,858
北京海淀 转增后小计注1 2,165,188 0.09 -
科技发展 2018-2-13 31.77 629,500 0.03 19,998,855
有限公司
2018-3-14 33.71 302,588 0.02 10,201,187
2018-5-2 27.02 200,000 0.01 5,404,000
2018-6-4 27.60 6,388,000 0.35 176,279,509
小计 7,520,088 0.42 211,883,551
转增后小计注1 9,776,114 0.42 -
2018-12-11 11.30 1,000 0.00 11,300
2018-12-12 11.35 3,974,853 0.17 45,112,070.13
2018-12-13 11.51 7,732,337 0.33 88,988,188.13
2018-12-14 11.29 526,000 0.02 5,940,476.40
合计 24,175,492 1.03 -
注1:公司于2016年4月19日实施了2015年度权益分配,以公司2016年4月11日总股本796,693,45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84083股。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实施了2016年度权益分配,以公司2017年4月11日总股本1,195,595,89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公司于2018年7月13日实施了2017年度权益分配,以公司2018年7月6日总股本本1,808,079,963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因此对海淀科技于2015年12月18日和2018年2月-6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的股份数进行了相应调整。
注2:本公告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而造成,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二、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增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直接持有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直接持有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海淀科技
663,102,710注3 28.21% 687,278,202 29.24%
注3:海淀科技增持前股数根据2015-2017年度权益分配情况进行调整,上述增持前
后持股比例均以三聚环保当前的股本为基数进行计算
三、后续增持计划
公司于2018年10月1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2),海淀科技计划自2018年10月17日起2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股
份(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的比例以不会触及到《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要约收购条件为限,增持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2亿元。
截至2018年12月14日,本次增持计划海淀科技已增持公司股份12,234,190股,成交金额140,063,621元,成交均价11.45元。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稳定公司股价、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海淀科技将按照公司于2018年10月17日披露的增持计划继续增持公司股份。
四、其他事项
1、海淀科技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
2、海淀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实施增持股份计划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并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海淀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4、公司将持续关注海淀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海淀科技关于增持股份超过1%暨增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