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1 证券简称:福石控股 公告编号:2024-085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一审。
2.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 本次案件涉及金额:5,355.07 万元。
4. 对公司损益影响:本案件尚未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无法做出预判。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照《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重大事项信息披露的规定,将公司涉及诉讼情况予以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北京迪思公关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思公关”)因与合众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众汽车”)服务合同纠纷,向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桐乡法院”)提起诉讼。
1.受理机构: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
2.受理地点:浙江省桐乡市
3.立案时间:2024 年 12 月 4 日
4.原告:迪思公关
5.被告:合众汽车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原被告双方于 2021 年 10 月至 2024 年 3 月期间签订了多个项目服务合同,
约定原告为被告的汽车销售推广提供专业公关服务。前述项目原告均已按照合同履行完毕,并且按照被告的要求提交了各项验收材料,部分已经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被告至今未向原告支付任何合同款项,未付款总金额达到53,550,712.01 元。经过原告多次催促,被告仍未支付,故原告现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查明事实,判如所请。
(三)诉讼请求
1.被告向原告支付合同款 53,550,712.01 元及利息(以 53,550,712.01 元为基
数,自起诉之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 LPR 标准计算);
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函费。
(四)诉讼进展
公司近日收到桐乡法院作出的(2024)浙 0483 民诉前调 17488 号民事裁定书
及传票,裁定即日起冻结被申请人合众汽车银行存款 53,550,712.01 元或查封相
应价值的财产,并将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召开庭前会议。
二、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仲裁及诉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的其他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合计 7,531,467.57 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绝对值的 2.97%,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三、诉讼审理情况及对公司影响
本案件尚未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无法做出预判。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2024)浙 0483 民诉前调 17488 号民事裁定书及传票。
特此公告。
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5 日
附件:连续十二个月内其他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表
涉诉金额
序号 原告 被告 案由 涉诉时间 案件进展
(万元)
1 上海漫酷广告有限公司 迪思公关,天津迪思 广告合同纠纷 2024/10/29 107.71 调解结案,调解金额 105.04 万元。
2 上海聚胜万合广告有限公司 迪思公关,天津迪思 广告合同纠纷 2024/10/29 43.72 调解结案,调解金额 16.15 万元
3 广州车旅广告有限公司 迪思公关,天津迪思 合同纠纷 2024/11/4 91.24 一审尚未判决
4 成都驾仕科技有限公司 迪思公关 服务合同纠纷 2024/11/15 37.00 一审尚未判决
5 浙江都市快报控股有限公司 迪思公关 广告合同纠纷 2024/11/21 21.00 一审尚未判决
6 广东有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迪思公关 合同纠纷 2024/11/25 190.62 一审尚未判决
7 车行一六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迪思公关 广告合同纠纷 2024/11/29 65.00 一审尚未判决
8 江西正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迪思公关 合同纠纷 2024/12/2 196.86 一审尚未判决
注:天津迪思:指天津迪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公司一级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