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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水源: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公告日期:2022-07-27

碧水源: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PDF查看PDF原文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碧水源
股票代码:300070
收购人名称: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收购人住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 18 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8 号楼外运大厦 A 座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中交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国门商务区机场东路 2 号 219 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国门商务区机场东路 2 号 219 室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七月


                  重要声明

  本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社会公众投资者提供本次要约收购的简要情况。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将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投资者在做出是否预受要约的决定之前,应当仔细阅读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并以此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摘要“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涵义。

  1、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人为中国城乡。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本次要约收购前,中国城乡持有碧水源 790,375,092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1.81%,并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持有碧水源 280,363,508 股所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 7.74%;中交基金持有碧水源 12,90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的 0.36%。中国城乡及其一致行动人中交基金合计拥有碧水源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 1,083,638,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9.90%。收购人拟通过本次要约收购增加在碧水源中持有的股份比例,进一步巩固收购人对碧水源的控制,增强碧水源股权结构的稳定性。

  2、本次要约收购为收购人向除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碧水源全体股东发出的部分要约收购,要约价格为6.00元/股,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407,210,835股。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少于或等于本次预定要约收购股份数量 407,210,835 股,则收购人将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收购已预受要约的股份;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 407,210,835 股,收购人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407,210,835 股÷要约期间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若碧水源在提示性公告日至要约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要约价格、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及要约收购生效条件要求的最低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3、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收购人中国城乡及其一致行动人最多合计持有碧水源 1,210,485,927 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3.40%。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上市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本次要约收购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将仍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


  4、收购人承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要约收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要约收购业务指南》的要求,在披露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将 488,653,002 元(不低于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20%)存入中登深圳指定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金。


                    目录


重要声明...... 2
特别提示...... 3
目录...... 5
本次要约收购的主要内容...... 6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10
第一节 释义...... 11
第二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12
第三节 要约收购目的...... 29
第四节 专业机构意见...... 30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31

            本次要约收购的主要内容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碧水源

股票代码        300070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碧水源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897,358,045                          24.76%

无限售条件股份                  2,726,851,318                          75.24%

合计                            3,624,209,363                          100%

  二、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

收购人名称              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收购人住所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 18 号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8 号楼外运大厦 A 座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名称    中交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住所    北京市顺义区国门商务区机场东路 2 号 219 室

通讯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国门商务区机场东路 2 号 219 室

  三、收购人关于本次要约收购的决定

  1、2022 年 7 月 24 日,中交集团董事会 2022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
次要约收购事宜。

  2、2022 年 7 月 24 日,中国城乡第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本次要约收购事宜。

  四、要约收购的目的

  收购人看好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拟通过本次要约收购增加所持有的上市公司持股比例,发挥混合所有制优势,借助中国城乡及中交集团的资源和实力优势,推动上市公司业务发展,增强上市公司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本的放大效应。

  中国城乡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将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的要求,履行作为控股股东的权利及义务,规范管理运作上市公司,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谋求上市公司长期、健康发展,为全体股东带来良好回报。
  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碧水源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五、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本次交易外,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暂无在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安排。若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后续拟继续增持碧水源股份,收购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告知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要约收购股份的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范围为在要约收购期限内除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碧水源全体股东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种类      要约价格(元/股)  要约收购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00          407,210,835          11.24%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少于或等于本次预定要约收购股份数量 407,210,835 股,则收购人将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收购已预受要约的股份;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 407,210,835 股,收购人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407,210,835 股÷要约期间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

  若碧水源在提示性公告日至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价格、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及要约收购生效条件要求的最低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要约收购项下的股份将与其自要约收购期限届满之日起所附带的权利一同被转让。

  七、要约价格及其计算基础

    (一)要约价格

  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 6.00 元/股。

    (二)计算基础

  提示性公告日(即摘要公告日)前 6 个月内,收购人不存在购买碧水源股票的情形;而在提示性公告日前 30 个交易日,碧水源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向上取整)为 5.02 元/股。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 6.00 元/股,要约价格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相关规定。

  若碧水源在提示性公告日至要约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要约价格、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及要约收购生效条件要求的最低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八、要约收购资金的有关情况

  基于要约价格 6.00 元/股、拟收购数量 407,210,835 股的前提,本次要约收购
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 2,443,265,010 元。

  收购人将于要约收购报告书公告前将 488,653,002 元(相当于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 20%)存入中登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金。收购人承诺具备履约能力。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收购人将根据中登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确认收购结果,并按照要约条件履行收购要约。
  收购人进行本次要约收购的资金全部来源于收购人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并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处分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碧水源及其下属企业的情形。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不直接或间接来自于利用本次收购所得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的融资。


  九、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 30 个自然日,具体起止日期请参见后续公告的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相关内容。在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十、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期

  本报告书摘要于 2022 年 7 月 26 日签署。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声明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摘要“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涵义。

  1、本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系依据现行有效的《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7 号——要约收购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写。

  2、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碧水源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碧水源拥有权益。

  3、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公司章程或其他公司治理文件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4、本次要约收购为收购人向除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碧水源全体股东发出的部分要约收购,不涉及收购不同种类股份的情形。本次要约收购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上市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要约收购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将仍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

  5、本次要约收购将根据要约收购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财务顾问及法律顾问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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