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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水源: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1

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18-039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年4月20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0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剑平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披露媒体的《2017 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樊康平、刘文君、王月永向董事会递交了《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767,286,079.82元,同比增长54.82%;实现利润总额3,130,430,806.71元,同比增长40.0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509,383,855.02元,同比增长35.95%,报告期内公司取得了较好的业绩。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09,383,855.02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152,708,038.79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分别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115,270,803.88元,任意盈余公积金0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4,529,243,860.93元,公司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为7,740,234,411.85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定如下分配预案: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3,139,289,4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人民币现金0.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82,536,048.34元。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和分析,认为: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及有效,能够适应公司经营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求,能够较好地保证公司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确保公司所属财产物质的安全、完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17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与吉林碧水源水务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议案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董事戴日成回避表决。

    2、与南京城建环保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议案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董事文剑平回避表决。

    3、与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4、与云南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议案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董事戴日成回避表决。

    5、与新疆昆仑新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6、与内蒙古春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议案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董事戴日成回避表决。

    7、与云南城投碧水源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议案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董事戴日成回避表决。

    8、与湖南合源水务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议案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董事刘振国回避表决。

    9、与新疆碧水源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10、与贵州欣水源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议案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董事龙利民回避表决。

    11、与广东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议案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董事戴日成回避表决。

    12、与武汉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预计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200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由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7年度审计工作中遵照独立执业准则,履行职责,客观、公正的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的审计机构。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

实现情况的说明》;

    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65,727.38万元,其中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为69.8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

利润为65,657.53万元,实现了2017年度的业绩承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18]第1-01461

号),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中兴仪器(深圳)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一)》;被担保人中兴仪器(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仪器”)为本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45%1。

12018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

    为加强项目建设,同意公司为中兴仪器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参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戴日成、龙利

民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截至目前公司总担保数额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为中兴仪器(深圳)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二)》;被担保人中兴仪器(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仪器”)为本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45%。

    为加强项目建设,同意公司为中兴仪器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的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参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截至目前公司总担保数额超过公司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中兴仪器25%的股权及其所应附有的所有权益转让给西藏必兴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截至目前,上述股权转让尚在变更当中。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