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0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2015-051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股票期权进行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有关事项详细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简述
1、公司于2010年8月4日分别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独立董事马世豪、刘润堂、李博已就该《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独立董事意见;上述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已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于2011年3月30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对《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修订,并审议通过了《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就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3、《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2011年4月15日,公司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公司于2011年7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涉及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经过本次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预留股票期权数量为88万股。
5、公司于2012年2月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计划于2012年2月6日向8名激励对象授出88.00万份预留期权,行权价格为37.95元。
6、公司于2012年5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涉及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经过本次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为7人,股票期权数量为142.8万股,行权价格为22.26元。
7、公司于2013年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公司同意7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2013年2月6日至2014年2月5日)行权,可行权数量为42.84万份。
8、公司于2013年4月24日完成了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工作,本次行权人数为7人,行权价格为22.26元/股,行权共42.84万份股票期权,本次行权后预留股票期权的有效数量为99.96万份。
9、公司于2013年7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涉及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经过本次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首期股票期权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为7人,股票期权数量为1,598,067股,行权价格为13.89元。
10、公司于2014年4月21日开始了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工作,本次行权人数为5人,行权价格为13.89元/股,行权共242,547份股票期权,本次行权后预留股票期权的有效数量为1,355,519份。
11、公司于2014年7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经过本次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首期股票期权预留股票期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626,432股,行权价格为11.517元。
12、公司于2015年5月6日开始了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工作,本次行权人数为7人,行权价格为11.517元/股,行权共1,027,687份股票期权,截至目前预留股票期权的有效数量为68,000份。
13、公司于2015年6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经过本次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首期股票期权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1.38元。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5月18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1,081,630,0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34187元人民币现金(含税)。该方案已于2015年6月24日实施完毕。
现根据《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派息
P=P0-V=11.517元- 0.1334187元=11.38元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过本次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1.517元调整为11.38元(调整后具体数量及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准登记数量为准)。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权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1.517元调整为11.38元(调整后具体数量及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准登记数量为准)。
四、独立董事对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发表的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就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等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对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 号》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规定。因此,我们认为此项调整符合有关规定,同意对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律师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目前已获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股票期权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公司章程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