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9 证券简称:金利华电 公告编号:2021-048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利华电”或“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监事马晟先生出具的《关于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获悉其父亲
马真先生分别于 9 月 28 日、9 月 29 日买卖公司股票,其买卖行为构成短线交易。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马真先生的证券账户交易记录,存在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序号 交易时间 交易方式 交易方向 交易数量 交易均价 交易金额
(股) (元) (元)
1 2021-9-28 集中竞价 买入 600 24.03 14418.00
2 2021-9-29 集中竞价 卖出 600 24.30 14580.00
上述交易产生收益为 162 元(计算方法:卖出成交价格*卖出股份-买入成交
价格*买入股份=24.30 元/股*600 股-24.03 元/股*600 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马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了解相关情况,马晟先生及其父亲马真先生亦积极配合、诚意整改。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已采取的措施如下:
1、此次短线交易系马真先生不了解证券法律、法规且不清楚马晟先生的具
体岗位职责、根据二级市场的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马晟先生事先并不知晓上述交易,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马晟先生及马真先生已认识到上述违规交易的严重性,就此对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马晟先生承诺将进一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自身及亲属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2、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马真先生的交易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构成短线交易。根据《证券法》的规定,马真先生本次短线交易所获盈利 162 元已上交公司。
3、公司将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相关人员学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1、马晟先生出具的《关于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
2、公司收回短线交易收益的凭证。
特此公告。
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