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9 证券简称:金利华电 公告编号:2021-017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发出
通知。2021 年 4 月 27 日下午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泽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时,时任独立董事吴大卫、朱青、赵西卜和现任独立董事吴秋生、李德和、俞伟峰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现任独立董事将在
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容详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审计报告》;
《2020年度审计报告》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审计,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28,531,448.00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5.08%;营业利润为亏损61,486,918.6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13.05%;利润总额为亏损62,167,730.5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15.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60,266,864.83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47.72%。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538,902,593.27元,同比下降8.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02,482,279.20元,同比下降16.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2.59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XYZH/2021TYMA10138 号),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026.69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
-9,434.46 万元,资本公积余额为 26,053.48 万元;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2,511.20 万元,资本公积余额为 27,448.01 万元。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状况,以及截至 2020 年年末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的实际情况,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公司 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和分析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并得到了有效的贯彻落实,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以及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了保证,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保障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相关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
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审计费用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信永中和会计师协商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进一步建立公司职责权利相匹配的激励约束机制,合理确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及支付方式,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及促进其勤勉尽责,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我们同意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的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层具体组织办理有关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下午14:3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