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9 证券简称:金利华电 公告编号:2019-046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海玫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10,000,04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55%)的上海玫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玫颐”)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51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玫颐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上海玫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股东持有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玫颐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合计
10,000,04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8.5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经营发展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通过协议受让的无限售流通股。
3、减持数量、比例、减持方式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方式
不超过 不超过
上海玫颐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3,510,000 3.00
注:(1)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2)上海玫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遵守“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的规定。
4、减持期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但减持价格不低于减持前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玫颐不存在与拟减持股份相关的仍在履行中的承诺和保证,减持前述股份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上海玫颐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本次上海玫颐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上海玫颐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 备查文件
上海玫颐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