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9 证券简称:金利华电 公告编号:2021-003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到期
及新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特定股东赵晓红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201,26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7%)的特定股东赵晓红先生(赵晓红先生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赵坚先生之弟,赵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6,401,619股股份(无表决权),占总股本的14.02%)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2021年3月8日-2021年9月7日)。预计所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201,26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7%。
一、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到期的具体情况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到期及新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对公司特定股东赵晓红先生(赵晓红先生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赵坚先生之弟,赵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6,401,619股股份(无表决权),占总股本的14.02%)的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公告。持本公司股份203,56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17%)的赵晓红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03,563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7%)。
2020年11月3日,公司披露了《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定股东
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截至当日,赵晓红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2%。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到期,公司收到赵晓红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到期的告知函》,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赵晓红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 减持方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称 式 (元) (股) (%)
集中竞
赵晓红 2020 年 11 月 2 日 16.229 2,300 0.002
价交易
上述减持的股份来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及因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赵晓红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2%。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
称 股份性质 股 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
(股) 比例(%) (股)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03,563 0.17 201,263 0.17
赵晓红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03,563 0.17 201,263 0.1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表中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间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赵晓红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符合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3)赵晓红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公司将继续关注其新减持计划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于特定股东新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5日收到特定股东赵晓红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1、股东的基本情况及新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东名称:赵晓红
(2)持股情况:赵晓红先生目前持有公司 201,26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的 0.17%。
(3)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4)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及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5)减持数量、比例、减持方式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方式
不超过 不超过
赵晓红 集中竞价
201,263 0.17
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
行相应处理。
(6)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2021年3月8日-2021年9月7日)。
(7)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2、新减持计划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2009年8月8日,赵晓红先生股份承诺如下:
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截止上一年末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之25%;离职后半年内不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不超过上一年末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50%;以后如需继续减持股份,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本人愿意受以上承诺之约束,如若违反,本人愿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赵晓红先生因任期届满于2017年1月5日起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对于上述股份承诺,其严格遵守履约,未发生违约情况。
3、相关风险提示
赵晓红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新减持计划。本次新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本次赵晓红先生的新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新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 备查文件
1、赵晓红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到期的告知函》;
2、赵晓红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