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8 证券简称:南都电源 公告编号:2024-084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将本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143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4.00元,共计募集资金245,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725.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43,275.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2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548.1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42,726.9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407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242,726.90
项目投入(注 1) B1 243,442.36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646.59
项目节余转出 B3
项目投入 C1 -3,716.13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0.00
项目节余转出(注 2) C3 3,716.10
项目投入(注 3) D1=B1+C1 239,726.23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646.59
项目节余转出 D3=B3+C3 3,716.10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68.8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5.36
差异(注 4) G=E-F -74.20
[注 1]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43,442.36 万元,包括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8,282.75 万元;
[注 2]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葛店分局收回公司原募投项目“年产 1000 万 kvAh 新
能源电池项目”实际未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及相应附属用地,因此公司前期以募集资金支付的
土地购置款合计 3,716.10 万元退回。同时,由于上述项目己于 2022 年 8 月结项,因此该笔
退回款项可视为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资金用于投建“年产 4GWh 储能电池及集成项目”。
[注 3]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9,726.23 万元,包括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 14,387.44 万元;
[注 4]系未通过募资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律师费 74.20 万元(实际公司已通过普
通银行账户支付)。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公司相关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与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或《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 浙商银行杭 3310010010120100625219 47,904.71
份有限公司 州分行
武汉南都新能源科技 中行鄂州分 567770179929 -
有限公司 行
浙商银行股
安徽南都华拓新能源 份有限公司 3310011110120100063165 5,685.26
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钱江支
行
合 计 53,589.9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3,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4,387.44 万元,其中闲置
募集资金 14,387.44 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葛店分局收回公司原募投项目“年产 1000 万 kvAh
新能源电池项目”实际未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及相应附属用地,因此公司前期以募集资金支付的土地购置款合计3,716.10万元退回。同时,由于上述项目己于2022
年 8 月结项,因此该笔退回款项可视为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资金用于投建“年产 4GWh 储能电池及集成项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批准报出。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8 月 27 日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 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42,726.9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716.1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8,560.99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9,726.23 [注 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