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8 证券简称:南都电源 公告编号:2019-044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周庆治先生,公司股东上海益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特别提示:
由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庆治先生所控制的上海益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益都”)、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南都”)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2%),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其中,上海益都持有公司34,27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91%),预计减持数量不超过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1%);上海南都持有公司27,634,88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15%),预计减持数量不超过8,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1%)。减持期间,上海南都、上海益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周庆治先生所控制的上海益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上海益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益都持有公司34,27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91%,上海南都持有公司27,634,88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15%。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上海益都、上海南都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提高股票质押履约保障及其他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上海南都、上海益都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4、减持数量和比例:
上海益都、上海南都预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2%。其中上海益都预计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8,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1%;上海南都预计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8,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1%。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6、减持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份锁定承诺
实际控制人周庆治先生、上海益都与上海南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庆治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所控制的杭州南都电源有限公司、上海益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控制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通过杭州南都电源有限公司、上海益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等转让的股份不超过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通过杭州南都电源有限公司、上海益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等转让间接持有的公
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杭州南都电源有限公司、上海益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公司股东上海益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通过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控制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股份。在周庆治、王海光、何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周庆治、王海光、何伟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在周庆治、王海光、何伟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公司股东上海南都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股份。在周庆治、王海光、何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周庆治、王海光、何伟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在周庆治、王海光、何伟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庆治先生、上海益都与上海南都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上海益都、上海南都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实际控制人周庆治先生、上海益都与上海南都承诺,在按照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上海益都、上海南都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