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8 证券简称:南都电源 公告编号:2024-045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
的进展公告
朱保义先生、王岳能先生、高秀炳先生、刘成浩先生、相佳媛女士、曲艺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都电源”)于 2024
年 2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13),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以及维护股东利益和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朱保义先生,副董事 长王岳能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高秀炳先生,副总经理刘成浩先生, 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相佳媛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曲艺女士(以下合称“增 持主体”)计划自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总金额
不低于人民币 3,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本次增持计划
不设置增持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 施本次增持计划。
2、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时间 已过半。其中,王岳能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10,000 股,增持金额
为人民币 1,091,640 元;高秀炳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9,800 股,
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05,326 元;刘成浩先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50,000 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522,500 元;相佳媛女士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20,000 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207,400 元;曲艺女士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
股份 20,000 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207,550 元;朱保义先生因个人资金安排,
且此前受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等窗口期影响,故尚未实施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将继续按照增持计划适时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于近日收到增持主体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现将有关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维护股东利益和增强投资者信心,故拟增持公司股份。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序号 姓名 职务 增持金额下限 增持金额上限
(万元) (万元)
1 朱保义 董事长、总经理 3,000 5,000
2 王岳能 副董事长 100 200
3 高秀炳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100 200
4 刘成浩 副总经理 100 200
5 相佳媛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100 200
6 曲艺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00 200
合计 3,500 6,000
上述人员增持所需资金来源均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近期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增持主体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等方式。
6、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在上述实施期限内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7、锁定期安排: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的 6 个月。
8、增持主体承诺:增持主体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
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一)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增持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明细如下:
本次增持前 本次增持后
占公司总股本剔 已增持数 已增持金额 占公司总股本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 除回购专用账户 量(股) (元) 持股数量 剔除回购专用
(股) 股份后比例 (股) 账户股份后比
(%) 例(%)
王岳能 副董事长 1,539,370 0.1774% 110,000 1,091,640 1,649,370 0.1900%
董事、副总
高秀炳 经理、财务 542,050 0.0625% 19,800 205,326 561,850 0.0647%
总监
刘成浩 副总经理 0 0 50,000 522,500 50,000 0.0058%
相佳媛 副总经理、 10,000 0.0012% 20,000 207,400 30,000 0.0035%
总工程师
曲艺 副总经理、 0 0 20,000 207,550 20,000 0.0023%
董事会秘书
注:本公告中计算相关股份比例时,总股本均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
股份数量。
(二)增持主体未实施增持计划的原因
朱保义先生因个人资金安排,且此前受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等窗口期影响,
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实施增持计划,朱保义先生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增持期
间内实施增持计划,其增持行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交易所相关规定。
(三)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将继续按照增持计划适时增持
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
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
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