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纪立军 刘春红 杨好伟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张坚 李强 徐宗宇
_________________
王国卫
公司全体监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赵茂成 鲁珊 王宏道
公司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董肇伟 郑强 路增刚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吴冬 冯全明 迟立宗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释 义...... 7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8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8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9
三、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13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20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22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 10 名股东变动情况...... 22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23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本公司的影响 ...... 23
第三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5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概况...... 25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相关措施...... 25
第四节 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的意见 ...... 26
一、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26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 26
第五节 上市推荐意见 ...... 28
第六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及上市时间 ...... 29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30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35
一、备查文件...... 35
二、查阅地点...... 35
三、查阅时间...... 36
四、信息披露网址...... 36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安诺其/发行人/公司 指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投证券
审计机构 指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本次发行 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报告期 指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 1-9 月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股东大会 指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定价基准日 指 2021 年 3 月 30 日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营业日
本报告中所列出的汇总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报告中所列示的相 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差异。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0 年 3 月 31 日安诺其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0 年 4 月 16 日,安诺其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0 年 6 月 30 日,安诺其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系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了修订,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的相关事宜已经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1 年 4 月 15 日,安诺其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等,将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长至 2021 年 11 月 9 日到期。
(二)监管部门的审核过程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上海安诺其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根据《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中心对安诺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0 年 11 月 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上海
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42 号)同意安诺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截至 2021 年 4 月 9 日,发行对象已分别将认购资金共计 449,999,999.46 元
缴付中信建投证券指定的账户内,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字(2021)第 03627 号)。
2021 年 4 月 13 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安诺其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字(2021)第 03628
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21 年 4 月 12 日,安诺其已
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3,966,942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49,999,999.4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5,895,251.83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44,104,747.63元。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二)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5,000.00 万元,股票数量不
超过 123,966,942 股(为本次募集资金上限 45,000.00 万元除以本次发行底价 3.63
元/股),且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279,584,781 股(含 279,584,781股)。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3,966,942 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
(三)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
低于发行期首日(即 2021 年 3 月 30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
即不低于 3.63 元/股。
公司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文件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3.63元/股,发行价格为发行底价的 1.00 倍。
(四)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5,000.00 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449,999,999.4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5,895,251.83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44,104,747.63 元。
(五)股票锁定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
(六)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
(七)本次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2021 年 3 月 29 日,发行人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向 82 家符合条
件的特定投资者发送了《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
文件。前述特定投资者包括:截至 2021 年 3 月 19 日收盘后登记在册的除发行人
前 20 大非关联股东、基金公司 22 家、证券公司 11 家、保险公司 5 家和 23 名已
表达认购意向的投资者,以及《上海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