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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诺其: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7-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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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67      证券简称:安诺其        公告编号: 2017-047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17年6月9日召开,公司分别于2017年5月25日及2017年6月6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
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年6月9日上午9:30-11:30,下
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6月8日下午15:00至2017年6月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17年6
月9日下午14:30召开。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本次会议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出席现场会议、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的股东)共 【12】 人,代表股份 【319,606,62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8.94】 %。
其中:
1 、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 4 】 人,代表股份
【319,078,4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8.86】%;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人,代表股份【528,182】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0.0809】%。
3、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10】名,代表股
份数【2,912,58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
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议案1: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此项议案【319,078,444】票赞成、【527,606】票反对、【576】票弃权,赞成票
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4】%,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 以上股份股东表决情况为:
【2,384,400】票赞成、【527,606】票反对、【576】票弃权,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87】%。
2、审议通过《议案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具体
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此项议案【319,078,444】票赞成、【527,606】票反对、【576】票弃权,赞成票
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84】%,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 以上股份股东表决情况为:
【2,384,400】票赞成、【527,606】票反对、【576】票弃权,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8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董事会聘请了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
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