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6 证券简称:三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0-061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议案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建林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1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73,629,498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45.5398%,其中:以现场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7 名,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 473,551,39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5.5323%;通过网络投票方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78,100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0.0075%;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4 名,所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78,1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75%。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隋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3,564,6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的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股份的99.9863%;反对6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股份的0.01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1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7.0294%;反对股份64,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82.970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指派邓鸿成律师、黄辽希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和会议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