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065 深市 海兰信


首页 公告 300065:海兰信关注函

300065:海兰信关注函

公告日期:2021-11-24

300065:海兰信关注函 PDF查看PDF原文
关于对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 486 号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日至11月23日,你公司股价累计涨幅达106.59%,期间 1 次达到股价异常波动标准,同期创业板综指累计上涨 7.44%。2021 年 11 月以来,互动易投资者提问、投资者调研显示,投资者较为关注你公司海底数据中心业务情况。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

  1.你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显示,子公司海兰云数据中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兰云”)与创业板上市公司光环新网子公司北京光环金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环金网”)合资设立海南数字丝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字丝路”),双方联合运营海底数据中心业务,其中海兰云认缴出资 3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的 60%;你公司 11 月 8 日披露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显示,
海南示范项目“第一批布放的 5 个数据舱的使用需求得到确认,订单预计年内签署”。

  (1)请你公司详细说明海底数据中心业务的业务模式及具体开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及人员配置、海南示范项目建设进展及形成的资产、市场拓展及客户储备情况等,并说明目前首批布放的 5个数据舱订单是否签署,如是,请说明预计建设时间、可实现的年均收入
及净利润,后续数据舱布放安排。

  (2)请说明你公司与光环金网设立数字丝路联合运营海底数据中心业务的原因及具体合作内容,双方在技术、人员、市场、资本等方面的协同情况,运营海底数据中心的权责划分及收益分配的相关安排。
  (3)请你公司结合国际、国内海底数据中心行业的发展现状、同行业公司相关情况及前述问题回复,说明你公司海底数据中心业务的竞争优势及劣势,并充分提示该业务在研发建设、落地运营、市场拓展、盈利能力等方面存在的潜在风险。

  2.11 月 21 日,你公司在互动易集中回答多项投资者关于元宇
宙与公司业务关系的提问,表示“元宇宙从概念到应用一共有三个层次,分别是基础设施、软硬件、内容服务,数据中心属于基础设施范畴,公司可以提供相关支持”;你公司海底数据中心业务合作方光环新网在互动易回复投资者时表示其尚未涉及元宇宙业务。请说明你公司相关回复的具体依据,是否准确、完整,是否存在扩大解读“元宇宙”概念以及蹭市场热点、误导投资者的情形。

  3. 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三季度,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分别为 7,134 万元、2,772 万元和-1,259 万元,同比分别下降-11.79%、-53.54%和-153.84%。请结合你公司经营业绩、所处行业政策、市场需求及环境变化等,说明公司业务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近期股价涨幅是否与公司基本面相匹配,是否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变动幅度一致,并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市盈率、股价变动情况,就股价涨幅较大充分提示风险。


  4. 请说明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近一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来 3 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5. 请结合你公司近 3 个月接受媒体采访、投资者调研、互动易
问答及其他与投资者交流情况,并结合相关媒体报道、调研报告、互动易回复等内容与公司公告相关内容的对比情况,核实说明是否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或者误导投资者的情形。

  6. 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 2021 年 11 月 26 日前将
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我部提醒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1 年 11 月 2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