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64 证券简称:ST 金刚 公告编号:2021-024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郑州华晶金刚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度财务报表及财
务报表附注被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目前保留意见事项暂未消除。公司存在 2020 年度报表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风险,可能触及财务类退市风险指标,存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截至本公告日,2020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具体审计意见以公司正式披露的审计报告为准。如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意见涉及相关风险警示情形,公司将在披露2020 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4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
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1- 020、2021-02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现就上述风险再次提示如下:
一、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被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截至目前保留意见事项暂未消除。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可能被出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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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二、风险提示
1、若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
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将在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最终
审计意见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如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将在披露 2020 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后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其他风险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立案调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相关书面文件,相关事项以中国证监会结论性调查意见或决定为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如依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公司调整后的任意连续会计年度财务类指标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标准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存在被强制退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因“向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担保且情
形严重”,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11 月 4 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 2021 年 3 月底,公司在手可动用货币资金余额约 1900 万余元;近年
来部分合作银行、非银金融机构断贷、抽贷,公司融资渠道受阻,同时因诉讼事项,公司大部分银行账户资金、土地、对外投资股权等被冻结、查封,公司资金链紧张和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风险。截至目前,公司共涉及 82 项诉讼/仲裁案件,案件金额合计约 569,216.87 万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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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78 项,案件金额约 546,174.61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案件 4 项,案件金额约 23,042.26 万元。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生产经营。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3.2 条
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在 2020 年度报告披露前至少发布两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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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