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则,结合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以下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董事会由 10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 4 名;设董事长 1人。 董事 3名;设董事长 1 人。
根据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董事会 根据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董事会
第一 可以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 可以设立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 百零 核等专门委员会,并制定相应的工作细 核等专门委员会,并制定相应的工作细 三条 则。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则。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 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
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应至少有一名独 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应至少有一名独
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本《章程修正案》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
后生效。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