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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300063 证券简称:天龙集团 公告编号: 2018-005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8 年 1 月 9 日
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程宇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 程宇先生
在 2017 年 7 月 13 日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详见《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
持计划的公告》( 2017-052))的时间区间已经届满。在上述时间区间中,程宇
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票 3,898,9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4%,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14,528,53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上述已减持
股份数占本次减持计划拟减持股份数的 80.17%,因市场原因,本次减持计划未
全部实施完毕。
程宇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详细情况如下:
一、 减持计划内容
1、减持股东名称:程宇
2、减持原因:程宇先生因个人融资需要,于 2017 年 5 月 4 日质押了 1,27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37%)天龙集团股份予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体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2017-035);
于 2017 年 5 月 23 日将其间接持有的 4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38%)天龙
集团股份质押予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2017-043)。上述质押合计贷款人
民币 13,500 万元,用于投资汽车后服务市场。程宇先生拟于到期后归还现金不
再续贷,因此计划通过减持一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归还上述贷款。
3、股份来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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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减持数量及比例:预计减持股份不超过 22,984,384 股,即不超过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 3.16%。
5、减持期间及方式: 2017 年 7 月 10 日至 2018 年 1 月 9 日(其中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最终减持时间及方式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安排实施。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认。
二、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 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日期 减持方式 股份来源
减持平均
价格
(元/股)
减持股数
(股)
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
例
占本次减
持计划的
比例
程宇 2017 年 11
月 1 日
集中竞价
交易
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 6.27 1,271,810 0.18% 5.52%
程宇 2017 年 11
月 2 日
集中竞价
交易
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 6.13 2,627,150 0.36% 11.43%
程宇 2018 年 1
月 4 日 大宗交易 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 5.40 7,264,269 1.00% 31.61%
程宇 2018 年 1
月 5 日 大宗交易 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 5.40 7,264,270 1.00% 31.61%
合计 18,427,499 2.54% 80.17%
在 2017 年 1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 月 5 日期间,程宇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了公司股份共计 18,427,49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4%。
2、 本次股份变动前后股东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 本次减持后
持股数量
( 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程宇
无限售流通股 22,984,384 3.16% 4,556,885 0.63%
首发后限售股 68,601,588 9.44% 68,601,588 9.44%
小计 91,585,972 12.61% 73,158,473 10.07%
芜湖联企投资
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首发后限售股 14,291,997 1.97% 14,291,997 1.97%
合计 105,877,969 14.58% 87,450,470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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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减持后,程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3,158,473 股,通过与其配偶共同
出资设立的芜湖联企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291,997 股,合计持有天龙集团股份 87,450,470 股,持股比例为 12.04%。
三、其他相关说明
1、程宇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2、程宇先生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有关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程宇先生本次股份份减持方式、减持数量符合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4、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到期,如上述股东未来有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公司
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
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 程宇先生签署的《 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 。
特此公告。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