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1 证券简称:康旗股份 公告编号:2019-165
上海康耐特旗计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36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64.80 万股。
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 5 名激励对象因资金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对应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数量为 37.063 万股,因而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
数量为 1227.737 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 67691.4013 万股的 1.81%。
2、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12 月 20 日。
3、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2019 年 10 月 28 日,上海康耐特旗计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本公司”或“康旗股份”)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19年11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公司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
见。
2、2019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9 年 9 月 3 日至 2019 年 9 月 12 日,公司通过公司 OA 办公系统公布
了《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
异议,无反馈记录。2019 年 9 月 16 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9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9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19 年 11 月 26 日。
2、授予价格:2.92 元/股。
3、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4、授予人数:36 人。
5、实际授予数量:1227.737 万股。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 5 名
激励对象因资金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其对应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数量为 37.063万股,因而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 1264.80 万股调整为 1227.737 万股,实际授予数量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 67691.4013 万股的 1.81%。
6、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际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 占本草案公告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 股票总数的比 时总股本的比
例 例
廖石坚 董事、总经理 260.00 20.38% 0.38%
涂传希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130.00 10.19% 0.19%
朱平 副总经理 65.00 5.10% 0.10%
钱炯 副总经理 65.00 5.10% 0.10%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32 人) 707.737 55.49% 1.05%
预留部分 47.7918 3.75% 0.07%
合计(36 人) 1275.5288 100.00% 1.88%
7、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股权完成登记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相应授予部分完成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36 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
例
首次授予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 5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 50%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8、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0-2021 年两个会
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0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8亿元
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3亿元
注:1、公司已出售眼镜镜片相关业务的资产与负债,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正式完成资产剥离,自 2019
年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2018 年年报中已披露)。因此,该业绩考核目标不再包含上述已出售的镜片
业务收入。
2、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根据公司人力资源部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来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额度。若公司层面业绩当年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档,分档解除限售,届时对应下表中系数计算激励对象的实际解除限售额度:
考核结果 优秀(A) 良好( B) 合格(C) 不合格( D)
个人层面系数 1.0 0.8 0.5 0
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而全部或部分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二、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公司拟向 36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264.80 万股。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 5 名激励对象因资金原因
自愿放弃认购其对应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数量为 37.063 万股,因而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 1264.80 万股调整为 1227.737 万股,实际授予数量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 67691.4013 万股的 1.81%。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授予并登记完成的激励对象人数、授予价格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一致。
三、已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情况的说明
1、截至 2019 年 3 月 5 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4,227,918 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99,984,981.56 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10%,最高成交价为 8.8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5.43 元/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2、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 2.92 元,为本激励计划公
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
3、本计划首次实际授予 1227.737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限制性股票收到的
金额与回购成本差额为 50,443,825.56 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二十二条规定: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发行方应当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应用指南中对回购股份进行职工期权激励规定:企业应于职工行权购买本企业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