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9 证券简称:东方财富 公告编号:2021-101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境外子公司发行境外债券获得国家发改委备案登记证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境外全资子公司拟发行境外债券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了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支持业务发展,结合目前海外债券市场的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状况,公司拟通过现有或新设的境外全资子公司在境外发行总额不超过(含)等额 10 亿美元的境外债券(以外币发行的,按照该次发行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详情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
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近日,公司收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下发的《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发改办外资备〔2021〕927 号)。公司拟通过境
外附属公司 Hafoo Co., Ltd 发行不超过 5 亿美元(等值)高级债券,由公司提供
担保,募集资金全部留存境外使用,其中约 3 亿美元用于投资银行业务拓展,1亿美元用于补充子公司哈富证券有限公司资本金,1 亿美元用于设立东南亚地区分支机构,外债本息由债务人负责偿还。对此,国家发改委予以备案登记。外债规模和登记证明有效期自登记之日起有效期 1 年。公司将根据相关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