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8 证券简称:蓝色光标 公告编号:2018-057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相关事项详细内容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并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统筹考虑公司资金使用情况,拟定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2018年3月31日总股本2,182,089,130股为基数,合计派发4,500万
元现金分红,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06224元人民币(含税),送
红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以上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拟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有关利润分配的指导意见,符合股东利益并有利于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该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