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8 证券简称:蓝色光标 公告编号:2017-074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部分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
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募集配套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部分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0,000.00万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46,928,053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49,999,971.61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8,0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31,999,971.61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02月20日出具的天职业字[2017]497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截至2017年05月19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移动媒体资源采购
项目” 项下第4.4款“资源购买费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
人民币23,307.40万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20,000.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投项目名称 以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本次置换金额
移动媒体资源采购项目 233,073,967.34 200,000,000.00
其中:资源购买费用 233,073,967.34 200,000,000.00
合计 233,073,967.34 200,000,000.00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截至2017年05月19日止,蓝色光标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投项目名称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资源购买费用(注1) 233,073,967.34
合计 233,073,967.34
注1:
资源购买项目包括采购Facebook资源、移动互联APP资源。
采购Facebook资源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统计时间为2016年11月14日起至2016年
12月2日止。
采购移动互联APP资源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统计时间为2016年04月01日起至2016
年10月26日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项目轻重缓急以其他资
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为了确保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募投项目中“移动媒体资源采购项目” 项下第
4.4款“资源购买费用”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
实际预先投入 23,307.40万元。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20,000.00万元。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5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0,000.00万元。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及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本次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的项目与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该置换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部分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宜。
(三)会计师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17]5772号)。根据《专项鉴证报告》,会计师认为,蓝色光标编制的截至2017年5月19日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蓝色光标截至2017年5月19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对蓝色光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经核查认为:
1、蓝色光标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蓝色光标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没有与募集资金用途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蓝色光标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4、蓝色光标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实施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第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5、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