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058 证券简称:蓝色光标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期权(第二期) 激励计划
(草案) 摘要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二月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1
声 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1-3号备忘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蓝色光标”)《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2、蓝色光标拟授予激励对象6,500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1股蓝色光标股票的权利。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蓝色光标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6,500万股蓝色光标股票。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为6,500万股,占激励计划公告时股本总额1,931,169,473股的3.37%,其中首次授予6,000万份,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1,931,169,473股的3.11%;预留500万份,占本计划授出股票期权总数的7.69%,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26%。 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3、预留部分的授予由董事会提出,监事会核实,公司在指定网站对包括激励份额、激励对象职务、行权价格等详细内容做出充分的信息披露后,在完成其他法定程序后进行授予。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0.10元。 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在该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时由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确定。5、 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起5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有效期为首次授予日起5年,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有效期为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本激励计划有效期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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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 激励对象应在未来48个月内分四期行权。 首次授予的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期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期间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
期权数量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第二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第三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第四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预留的 500 万份股票期权中, 300 万份股票期权将在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12个月后至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24 个月内授予现有或新引进的中高级人才,具体行权安排如下:
行权期 行权期间 可行权数量占获
授期权数量比例
第一个
行权期
自预留部分期权的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
应的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第二个
行权期
自预留部分期权的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
应的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预留的 500 万份股票期权中, 200 万份股票期权将在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24个月后至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36 个月内授予现有或新引进的中高级人才,具体行权安排如下:
行权期 行权期间 可行权数量占获
授期权数量比例
行权期 自预留部分期权的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
应的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100%如遇计划数量调整的,同比例调整其股票期权的数量。如未能满足行权条件的,则当期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内全部行权的,则未行权的该部分期权由公司注销。6、本次激励对象行权资金以自筹方式解决, 蓝色光标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据本激励计划获得的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7、主要行权条件:在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 2016年、 2017年、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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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和2019年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净利润分别达到4亿元、 6亿元、 8亿元和10亿元。如果公司当年发生再融资行为,则融资当年及下一年指标值以扣除融资数量后的净资产产生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8、蓝色光标承诺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以及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配偶及其直系近亲属未参与本激励计划。9、激励计划必需满足如下条件后方可实施: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蓝色光标股东大会批准。10、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11、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之日起30日内,公司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权,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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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公司、本公司、 蓝色光标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本激励计划 指《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第二期) 激励计划(草案) 》激励对象 指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授股票期权的人员高级管理人员 指蓝色光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股票期权、期权 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公司一定数量 A 股股票的权利标的股票 指根据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权购买的公司 A 股股票授予日 指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行权 指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规定的行权期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公司标的股票的行为可行权日 指激励对象可以行权的日期行权价格 指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公司 A 股股票的价格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指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 指蓝色光标董事会股东大会 指蓝色光标股东大会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交易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备忘录 1-3 号》 指《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公司章程》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激励考核办法》 指《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元 指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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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1) 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 2) 倡导价值创造为导向的绩效文化,建立股权激励与约束机制,形成股东与管理团队之间的利益共享与风险共担,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及技术人员积极性;( 3) 激励持续价值的创造,保证企业的长期稳健发展;( 4) 帮助管理层平衡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 5) 吸引与保留优秀公司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及技术人员,确保公司长期发展目标;( 6) 鼓励并奖励业务创新和变革精神,增强公司的竞争力。
三、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激励对象以《公司法》、《证券法》、《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蓝色光标《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依据而确定。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及技术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相关员工。(二)激励对象的范围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包括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及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相关人员,合计1,039人(不包括预留部分), 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如下:
姓名 职务
张向际 董事、 副总经理
郑泓 副总经理
其他核心业务及技术人员 共 1037 人具体激励对象名单及其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监事会核查,需报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还应履行相关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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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董事会提出,经监事会核实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预留激励对象指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计划有效期内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新进核心业务及技术人员与管理骨干,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拟授予对象的具体岗位情况:预留的300万份股票期权将在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12个月后至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24个月内授予现有或新引进的中高级人才, 预留的200万份股票期权将在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24个月后至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36个月内授予现有或新引进的中高级人才。上述激励对象均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或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配偶及其直系近亲属。(三) 不得参与本计划的人员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如在公司本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出现以上任何不得参与激励计划情形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计划的权利,收回并注销其已被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
四、 激励计划的股票种类、 股票来源和股票数量(一)本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6,500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可以在可行权日以本计划规定的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1股蓝色光标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二)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蓝色光标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6,500万股蓝色光标股票。(三) 激励计划的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数量6,500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为6,500万股;标的股票数量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1,931,169,473股的3.37%,其中首次授予6,000万份,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1,931,169,473股的3.11%;预留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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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万份,占本计划授出股票期权总数的7.69%,占本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0.26%。
五、 激励对象及期权分配情况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股票期权
数量(万股)
获授期权数
量占总股本
比例( %)
获授期权数量
占总期权数量
比例( %)
1 张向际 董事、副总经理 100 0.05 1.54
2 郑泓 副总经理 100 0.05 1.54
3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
(技术) 人员, 共 1037 位 5,800 3.00 89.23
4 预留期权数 500 0.26 7.69
合计 6,500 3.37 100.00注释:1、 本次激励对象均未同时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2、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无公司监事、无公司独立董事、无持有公司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也无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配偶及其直系近亲属。3、 预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