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8 证券简称:蓝色光标 公告编号:2013-067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
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蓝色光
标”)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已于2013年8月7日取得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详见2013年8月13日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截至目前,本次交易已完成标的资
产西藏山南东方博杰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杰广告”)89%股权的过户手
续及相关工商登记,博杰广告已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1.资产交付及过户
2013年8月12日,李芃、博杰投资分别持有的博杰广告40.05%股权、36.85%
的股权已完成解除股权质押的工商程序,至此,博杰广告股权不存在权利限制。
2013年8月12日,李芃、博杰投资、博萌投资、刘彩玲合计持有的博杰广告89%
股权,过户至蓝色光标名下,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为此进行了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并向博杰广告核发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至此,标的资产
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成,蓝色光标已持有博杰广告100%的股权。
2.后续事项
蓝色光标向李芃、博杰投资、刘彩玲及博萌投资发行的48,867,199股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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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股尚未完成股权登记手续。蓝色光标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变动事宜向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登记手续,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申请办理上述新增股份的上市手续,同时还需向工商管理机关办理注册资
本、实收资本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手续。
此外,中国证监会已核准蓝色光标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0,681,642股新股募集
本次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蓝色光标有权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募
集配套资金,但募集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二、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的中介机构结论意见
(一)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公司本次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泰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8月12日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
于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涉及资产过户事宜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认为:
“本次交易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涉及资产的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过户
手续合法有效。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尚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办理股份登记;新增股份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核准。蓝色光标尚
需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办理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蓝色光标尚需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新增股份发行和上市办理信息披露手续。中
国证监会已核准蓝色光标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0,681,642股新股募集本次现金及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蓝色光标有权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募集配套资
金,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上述后
续事项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上述后续事项对蓝色光标不构成重大风险。”
(二) 律师意见
本公司本次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法律顾问北京市中
伦律师事务所于2013年8月12日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蓝色
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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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法律意见书之三》,认为:“本次交易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
《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涉及资产的过
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合法有效。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尚待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登记;新增股份上市尚需取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核准。蓝色光标尚需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办理注册资本、公司
章程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蓝色光标尚需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新增股份发行和
上市办理信息披露手续。中国证监会已核准蓝色光标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0,681,642股新股募集本次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蓝色光标有
权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募集配套资金,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现金及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上述后续事项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上述后续事项
对蓝色光标不构成重大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
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涉及资产过户事宜之独立财务顾
问核查意见》。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三》。
特此公告。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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