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8 股票简称:蓝色光标 公告编号:2011-073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于 2011 年 5 月 12 日 15 时 30 分在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甲 10 号星城国际 C
座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文权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
人)共 10 人,所持(代理)股份 61,454,1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51.2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与会股东经过认真审议,通过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上海蓝色光标公关服务有限公司增资 984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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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用于收购思恩客 41%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61,454,150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
二、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叶君莉律师和邓雪芳律师现场见证,并为本
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其结
论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
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
合法有效的。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蓝色光标品牌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 年 5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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