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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顺新材: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日期:2022-03-30

万顺新材: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对截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35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期限 6 年、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012、债券简称:万顺转债)9,500,000.00 张,募集资金总额
950,00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 24,450,000.00 元后,已于 2018 年 7 月 30
日前汇入公司如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银 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391680100100026855                    925,550,000.00

                合 计                                --                            925,550,000.00

  公司收到的上述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其他发行费用 3,895,000.00 元后(包括会计师费用
450,000.00 元、律师费用 2,900,000.00 元、资信评级费用 250,000.00 元、发行手续费 95,000.00
元、信息披露费用 200,000.00 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1,655,000.00 元。以上募集资
金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8 月 2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8]
第 5-00011 号)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情况

  (1)2017 年 11 月 24 日,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    高阻隔膜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82,140                      71,277


  2    补充流动资金                                          23,723                    20,888.50

                          合计                                105,863                  92,165.50 注

  注: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165.50 万元,因此上表根据募集资金净额相应进行调整。

  (2)2018 年 8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广东万顺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广东万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万顺”)提供财务资助,以实施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阻隔膜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资助期限为 3-5 年,财务资助利率参照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按季计付利息,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广东万顺以日常经营活动获得的资金将财务资助本金偿还公司。

  (3)2018 年 8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万顺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等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自有资金账户。

  (4)2018 年 8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万顺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可以滚存使用。

  (5)2018 年 8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万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6)2018 年 9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万顺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 27,900,085.50 元。
  (7)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分批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0,000 万元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广东万顺增资,以实施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阻隔膜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本次增资后,广东万顺注册资
本由人民币 10,000 万元增至人民币 30,000 万元,公司持有 100%股权。


  (8)截至 2019 年 8 月 5 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为 2019 年 8 月 9 日),公司已将 29,200
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至此,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归还完毕。

  (9)2019 年 8 月 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万顺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可以滚存使用。

  (10)2019 年 8 月 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万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11)2019 年 12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高
阻隔膜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调整后项目预计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

  (12)截至2020年7月23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为2020年8月5日),公司已将19,000.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至此,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归还完毕。

  (13)2020 年 7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万顺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 个月,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可以滚存使用。

  (14)2020 年 7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万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15)2020 年 12 月 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高阻隔膜材料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进度予以调整,调整后计划 2021 年 6 月 30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16)2021 年 6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万顺转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
高阻隔膜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进度予以调整,调整后计划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

  (17)截至 2021 年 7 月 12 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为 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已将
10,000.00 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至此,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归还完毕。

  (18)2021 年 7 月 1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万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立即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19)截至 2021 年 11 月 26 日(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为 2022 年 7 月 15 日),公司已将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将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至此,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归还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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