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7 证券简称:万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1-102
债券代码:123012 债券简称:万顺转债
债券代码:123085 债券简称:万顺转 2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90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2021 年 5 月 17 日,公司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 674,565,338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20,638,129 股后的 653,927,20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4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相关条款,公司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 6.86 元/股。具体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1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 21,204,529 股,占公司 2021 年 10 月
29 日总股本 681,389,084 股(未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的 3.11%,回购最高价为 5.00 元/股,回购最低价为 4.5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2,568,518.43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行为符合既定的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它说明
(一)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报告书》内容。
(二)公司回购股份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2 月 24 日)前五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62,142,680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15,535,670 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三)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规范操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