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7 证券简称:万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0-014
债券代码:123012 债券简称:万顺转债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
股计划将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0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届满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概况
2017 年 8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汕头
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及全文》
及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2017 年 8 月 23 日,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及全文》及相
关议案,同意公司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调整。2017 年 9 月 1 日,公
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
截至 2017 年 11 月 23 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全部股票
购买,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18,380,088 股,锁
定期自 2017 年 11 月 24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3 日。
2019 年 5 月 15 日,公司完成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
本 560,175,61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952039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904078 股。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数量调整为 21,879,800 股。
2019 年 6 月 2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延期,延期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 2019 年 9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止,如期满前仍未出售股票,可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的数量为21,879,800 股,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出售任何股票。
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情况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 2017 年 11 月 24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3 日,锁定期已届满。
三、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后续安排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将结合市场情况择机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出售所持股份,并根据《第二期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统一进行权益分配,兑现持有人因持有计划份额而享有的权益。
公司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买卖公司股票:
(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五)其他依法律法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终止和延长
(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止,第二期员
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之后自行终止。
(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时自行终止。
2、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当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并完成分配时,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的,则在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两个月,经持有人会议所持表决权2/3 以
上审议通过并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