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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顺股份: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19-02-28


证券代码:300057      证券简称:万顺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4

债券代码:123012      债券简称:万顺转债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于2019年8月31日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0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届满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概况

    2017年8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及全文》及相关议案。2017年8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及全文》及相关议案。2017年9月1日,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
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持有公司股票并自行管理。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2017年12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23),截至2017年11月23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18,380,088股,占公司总股本4.18%,成交金额为人民币211,976,421.01元,成交均价为人民币11.53元/股。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全部股票购买,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自2017年11月24日至2018年11月23日。

    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情况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自2017年11月24日至2018年11月23日,锁定期已届满。

    三、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后续安排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将结合市场情况择机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出售所持股份,并根据《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统一进行权益分配,兑现持有人因持有计划份额而享有的权益。

    公司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买卖公司股票:

    (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
自原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五)其他依法律法规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终止和延长

    (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之后自行终止。

    (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时自行终止。

    2、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当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并完成分配时,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的,则在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两个月,经持有人会议所持表决权2/3以上审议通过并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汕头万顺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