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易成投资-万顺共享成长1号员工持股
资产管理合同
委托人: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北京汇智易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营业部
目录
一、前言·····································································3二、释义····································································3三、声明与承诺·······························································5四、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5五、委托财产································································9六、资产管理计划的基本情况与成立············································12七、投资政策及变更·························································13八、投资经理的指定与变更···················································15十四、资产管理业务的费用与税收·············································24十五、计划的信息披露·······················································27十六、委托财产投资于证券所产生的权利的行使·································28十七、计划份额的转让、非交易过户和冻结·····································28十八、计划的展期···························································29十九、计划终止和清算·······················································29二十、违约责任与争议处理···················································33二十一、风险揭示···························································36二十二、合同的成立与生效····················································38二十三、合同的补充、修改与变更··············································39二十四、其他事项···························································39
一、前言
为规范易成投资-万顺共享成长1号员工持股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或“计划”)运作,明确《易成投资-万顺共享成长1号员工持股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基金管理公司单一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准则》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有关规定,委托人、管理人、托管人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本合同是规定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当事人按照本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委托人承诺以真实身份参与计划,保证委托资产的来源及用途合法,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并已阅知本合同全文,了解相关权利、义务和风险,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和损失。
管理人承诺以诚实守信、审慎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托管人承诺以诚实守信、审慎尽责的原则履行托管职责,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保管客户计划资产、办理资金收付事项、监督管理人投资行为,但不保证本计划资产投资不受损失,不保证最低收益。
二、释义
在本合同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资产管理计 指易成投资-万顺共享成长1号员工持股资产管理计划;
划、资管计
划、本计划、
计划
资产管理合 指《易成投资-万顺共享成长1号员工持股资产管理合同》及对该合同的任何有
同、资管合 效的修订和补充;
同、
本合同
《员工持股 指2014年6月20日证监会公布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
计划指导意 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4]33号);
见》、《指导意
见》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
资产管理合 指受资产管理合同约束,根据资产管理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计划管理人、
同当事人 计划托管人和委托人;
资产管理人、 指北京汇智易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人
资产托管人、 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营业部;
托管人
注册登记机 指办理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等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计划的注册登
构 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登公司”);
委托人 指依据资产管理合同参与本计划的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可以投资于资产管理计划的自然
个人投资者
人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资产管理计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关政
机构投资者
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份额持有人、 指通过签订资产管理合同而依法取得和持有本计划份额的委托人;
持有人
委托人 指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计划成立日 指计划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成立条件后,管理人通告计划成立的日期;
存续期、管理 指计划成立并存续的期间。本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本计划存续期满后,可
期限 以展期;
委托财产 指资产委托人拥有合法处分权、委托资产管理人管理并由资产托管人托管的作为
本合同标的的财产。
委托资产总 指本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
和。 值
委托资产净
指本资产管理计划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价值。
值
委托资产估 指计算、评估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本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净值
和份额净值的过程。值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登公司”)
证券账户
等相关机构的有关业务规则,由资产托管人为委托财产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
深圳分公司开设的专用证券账户、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有关
账户及其他证券类账户。
证券资金账 在证券经纪服务商营业点开立,用于存放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应与托管账户建立
户 一一对应的三方存管关系。
工作日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元 指人民币元
指本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且在本合同生效之后发生的,
不可抗力 使本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
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系统故障、
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三、声明与承诺
(一)资产委托人书面承诺其资金来源及用途合法、合规且没有任何限制性条件妨碍资产管理人对该委托财产行使投资管理权,并已充分理解本合同全文,了解相关权利、义务,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所投资品种的风险收益特征,愿意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委托事项符合其业务决策程序的要求;承诺其向资产管理人提供的有关投资目的、投资偏好、投资限制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基本情况真实、完整、准确、合法,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前述信息资料如发生任何实质性变更,应当及时书面告知资产管理人。资产委托人承认,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未对委托财产的收益状况作出任何承诺或担保。资产委托人进一步承认,资产委托人完全了解“买者自负”的原则,资产委托人将自行承担委托财产投资的风险,资产委托人了解本合同约定的委托财产投资范围内投资品种的风险。资产委托人确认在签订本合同前,资产管理人已充分地向资产委托人说明了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投资工具的运作市场及方式,同时揭示了已经合理知晓的相关风险,并已通过了解资产委托人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对资产委托人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充分评估。
(二)资产管理人保证已在签订本合同前充分地向资产委托人说明了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投资工具的运作市场及方式,同时揭示了相关风险;并已通过了解资产委托人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对资产委托人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充分评估。资产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委托财产,本产品不保证委托财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资产管理人对本业务的合规性负责,由于资产管理业务本身的合规性问题给委托资产造成损失的,托管人不承担责任。
(三)资产托管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安全保管委托财产,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委托人
名称: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50号金桥国际广场C座24层-27层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B座6层
法定代表人:薛季民
(二)管理人
机构名称:北京汇智易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宁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户营10号
(三)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营业部
办公地址: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