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
(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二〇二三年一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王飘扬 苏国建 宁长宇 邓若男
王金生 李 琪 李潇潇
全体监事:
吕 晖 张 卉 马骥驰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王飘扬 宁长宇 邓若男
梁 琪 文武健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录
释 义...... 5
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6
一、 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6
(一) 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6
(二) 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7
(三) 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7
(四) 股份登记情况...... 8
二、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8
(一)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8
(二) 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8
(三) 发行数量...... 9
(四)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9
(五) 限售期...... 9
(六) 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10
(七) 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10
(八) 上市地点...... 10
三、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概况...... 10
(一) 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0
(二) 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10
(三) 发行对象与公司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 10
(四) 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11
(五) 认购资金来源情况......11
四、 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11
(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2
(二) 发行人律师...... 12
(三) 审计和验资机构...... 12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13
一、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13
(一)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13
(二) 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13
二、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14
三、 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15
(一) 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15
(二) 对资产结构的影响...... 15
(三) 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15
(四) 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15
(五) 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16
(六) 对公司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影响...... 16
第三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17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8
第五节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19
第六节 备查文件...... 23
一、 备查文件...... 23
二、 查询地点...... 23
三、 查询时间...... 23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万邦达、上市公司、 指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公司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 指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商、东吴证券
发行人律师、律师 指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审计机构、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机构
公司章程 指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次发行、本次发行股票、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本次 指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行为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报告书、本发行情况报告 指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
书 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注册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董事会 指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东大会 指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 年 9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2021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通
过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2022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相关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以及《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注册过程
2022 年 7 月 13 日,万邦达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北京万邦
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2 年 8 月 1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了《关于同意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05 号),同意万邦达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经过了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并已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外部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3 年 1 月 16 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向发行对象王飘扬先生
送达了《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
截至 2023 年 1 月 17 日 15 时止,王飘扬先生已将认购资金足额汇入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本次发行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2023年 1 月 17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017 号),确认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到位。
2023 年 1 月 17 日,东吴证券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划转
至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018号),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 33,653,846 股共筹得人民币 348,990,383.02 元,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投入,扣除此前未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 5,000,000.00 元后实际
到位资金为人民币 343,990,383.02 元,均为货币资金。扣除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2,028,301.8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41,962,081.13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33,653,846.00 元,余额人民币 308,308,235.13 元计入资本公积。
(四)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股。
(二)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