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2 证券简称:中青宝 公告编号:2018-005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6年12月13日,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中青宝”)、上海集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集美公司”)以及自然人李杰、郭瑜、钟松签订《股东兜底还款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与美峰数码股东签订兜底还款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90)。
2017年5月25日,公司与深圳前海宝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
海宝德”)签署《上海美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9)。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2018年1月29日,公司围绕上述协议,与前海宝德签订《上海美峰数码科
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称“补充协议”)。
1、协议内容
中青宝将其在《股东兜底还款协议》项下所享有的质权转让给前海宝德。
2、转让价款
其对价已包含在前海宝德向中青宝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中。
三、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关于签订上海美峰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补充协议》是对《股东兜底还款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的明确和补充,是中青宝向前海宝德转让股权的附随义务,其对价已经包含在前海宝德需向中青宝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中,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签订上海美峰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公司签订该补充协议。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兜底还款协议》
2、《上海美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3、《上海美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4、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关于签订上海美峰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议案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