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ST 三五 公告编号:2021-153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江西绿滋肴控股有限公司
表决权委托相关事项的后续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的 信息一致。
重要提示
1、至本公告披露时,龚少晖先生与江西绿滋肴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的附先决条件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尚未生效,且双方尚未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然是龚少晖先生
2、公司经综合分析后认为,龚少晖先生与江西绿滋肴控股有限公司表决权委托及股份转让事项能否及时顺利推进乃至完成,可能存在一定的变数;因龚少晖先生所持股份被冻结及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可能导致被动减持,假定龚少晖先生与江西绿滋肴控股有限公司签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满足生效条件时相关强制执行业已完成或部分完成,则所涉及的表决权委托之股份数量、比例亦将需进行实时更新调整;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谨慎决策、理性投资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6月29日、8月14日、10月27日、12月21日及2021年1月29日、3月11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少晖先生与江西绿滋肴控股有限公司(简称“绿滋肴控股”)签署借款、
告编号:2020-108、2020-158、2020-172、2020-215、2021-013、2021-029、2021-030);自彼时起至今,期间公司继续跟进龚少晖先生与绿滋肴控股之间相关事项的进展状况。公司现将龚少晖先生与绿滋肴控股之间关于表决权委托、拟进行股份转让的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协议签订情况
2020年6月8日,龚少晖先生与绿滋肴控股签订《借款及投资意向协议》、借款协议㈠、借款协议㈡,协议约定龚少晖先生向绿滋肴控股借款,绿滋肴控股在满足协议约定条件下拟以现金作为对价受让龚少晖先生所持公司合计不低于总股本20%(含20%本数)且不高于上市公司总股本30%(不含30%本数)的股份(简称“标的股份”)。至本公告披露时,龚少晖先生与绿滋肴控股尚未就前述标的股份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
2020年6月24日,龚少晖先生与绿滋肴控股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协议约定龚少晖先生将其当时合计持有的三五互联101,886,701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绿滋肴控股行使。表决权委托生效的先决条件:⑴龚少晖已累计收到绿滋肴控股提供的100,000,000元(壹亿元整)借款;⑵龚少晖先生本人签字并按手印,绿滋肴控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表决权委托协议》签订时,龚少晖先生本人业已在协议上签字并按手印,绿滋肴控股法定代表人亦已在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至本公告披露时,前述附先决条件的《表决权委托协议》尚未生效。
二、相关进展情况及公司说明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7 月 14 日、7 月 21 日、7 月 28 日、8 月 5 日、8 月 11
日、8 月 14 日、8 月 21 日、8 月 28 日、9 月 4 日、9 月 11 日、9 月 18 日、9 月
25 日、9 月 30 日、10 月 9 日、10 月 16 日、10 月 26 日、11 月 2 日、11 月 9 日、
11 月 16 日、11 月 23 日、11 月 30 日、12 月 7 日、12 月 14 日、12 月 18 日、12
月 5 日、2 月 10 日、2 月 18 日、2 月 25 日、3 月 2 日、3 月 8 日、7 月 6 日多次
主动函询龚少晖先生并取得龚少晖先生的及时书面回复。龚少晖先生表示:至
2021 年 7 月 6 日,累计已收到绿滋肴控股提供的借款合计 7,000 万元(未达壹亿
元);与绿滋肴控股的后续借款、表决权委托、股份转让等相关事项仍在推进过程中,但尚未与绿滋肴控股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亦未签订除已披露之外的其他协议、文件,且和其他主体不存在与绿滋肴控股相同或类似的交易或谈判、协议安排。龚少晖先生承诺将于累计收到绿滋肴控股提供的壹亿元借款后或出现其他进展情况、异常情形时及时告知公司并确认《表决权委托协议》的效力;如和其他主体有与绿滋肴控股同类或相似的交易或交易谈判/交易安排,亦会及时告知公司。
公司另曾与绿滋肴控股及相关人员多次求证并取得绿滋肴控股的及时回复。
绿滋肴控股表示:至 2021 年 7 月 6 日,累计已向龚少晖先生提供借款 7,000 万
元(未达壹亿元);至今未向龚少晖先生提供足额的借款;龚少晖先生收到借款后,部分款项用于协议约定的用途,部分款项未用于协议约定的用途;根据 2021 年3 月 11 日龚少晖先生与绿滋肴控股签订《补充协议书》〔详见《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江西绿滋肴控股有限公司表决权委托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双方一致确认,龚少晖先生(乙方)同意将其现拥有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参会权、监督建议权等权利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绿滋肴控股(甲方)行使。实际表决权委托数量和比例以及日后股份转让的数量和比例,以届时满足表决权委托时和股份转让时乙方实际持股和拥有的表决权的实际数量、比例为准。表决权委托生效的先决条件仍为:(1)乙方已累计收到甲方提供人民币 100,000,000 元(人民币壹亿元整)的借款;(2)乙方本人签字并按手印,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且与龚少晖先生的后续借款、表决权委托、股份转让等事项仍在推进过程中,但尚未与龚少晖先生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亦未签订除已披露之外的其他协议/文件。
公司将持续跟进前述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相关各方及早妥善解决表决权委托及股份拟转让事项,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务必注意相关风险、谨慎决策、理性投资。
三、与本次表决权委托事项可能相关的特别说明
1、部分股份已被被动减持
自龚少晖先生与绿滋肴控股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后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因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启动关于龚少晖先生的股票质押违约处置及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完成股份过户,龚少晖先生的持股数量、比例及表决权数量、比例被动减少。
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龚少晖先生持股及拥有的表决权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 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原约定的表决权委托数 101,886,701 27.86%
当前持股数 109,977,735 30.07%
76,977,735 21.05%
当前拥有表决权股份数
注:少于原约定的表决权委托数量和比例
假定届时龚少晖先生与绿滋肴控股签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满足生效条件,则其所涉及的表决权委托之股份实际数量和比例将需进行实时更新调整。
2、部分股份被冻结及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可能导致被动减持
如此前已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部分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部分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将被拍卖、变卖的提示性公告暨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184)、《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暨可能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9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1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债务核实文书暨通知〉之邮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部分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部分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部分解除质押、解除冻结暨发生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关于股份过户暨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27)、《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被司法再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32)、《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法院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暨可能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2)所述,龚少晖先生所持部分股份已被冻结或/及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可能导致股份被动减持。
假定龚少晖先生与绿滋肴控股签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满足生效条件时前述强制执行业已完成或部分完成,则所涉及的表决权委托之股份数量、比例亦将需进行实时更新调整。
四、特别风险提示
鉴于龚少晖先生与绿滋肴控股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为附先决条件的协议,当前龚少晖先生已收到绿滋肴控股提供的借款7,000万元(未达1亿元),且《表决权委托协议》及《补充协议书》等相关协议均未对另外3,000万借款的到账期限做出具体约定,故《表决权委托协议》最终能否生效实施以及何时生效存在不确定性;加之龚少晖先生所持股份仍处于大比例质押和全部冻结(含司法冻结、司法再冻结和轮候冻结)状态以及拍卖等其他强制执行事项,公司经综合分析后谨慎认为,龚少晖先生与绿滋肴控股表决权委托及股份转让事项能否及时顺利推进乃至尽快完成,可能存在一定的变数。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上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继续持续关注龚少晖先生与绿滋肴控股双方交易事项的进展状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再次提请广大投资者务必注意相关风险,谨慎决策,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