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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五互联:关于使用节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29

三五互联:关于使用节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三五互联        公告编号:2020-147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节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节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提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节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概述

    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超募资金余额为 254.27 万元(含利息 4.27 万元,
下同)。公司拟使用前述节余超募资金(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实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资金账户支付当日实际金额为准,下同),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节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项目投资,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等的交易,也不存在将本次计划使用的超募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本提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并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提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93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5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4.00 元,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 45,900.0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费用人民币 4,929.67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970.33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249.325 万元。前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正信验[2010]GF 字第020006 号《验资报告》。

    根据《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 2010 年年报工
作的通知》(财会[2010]25 号)的规定,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路演费用、上市酒会等费用人民币 531.00 万元从资本公积调整至当期损益,并将人民币 531.00 万元转回募集资金账户,因此,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501.33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 26,780.33 万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松柏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思明支行、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㈡超募资金变动情况

    2012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CRM 管理软件项目”。该项目结余人民币 3,718.40 万元,公司已使用其中人民币 2,673.00 万元用于收购北京亿中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7%股权,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1,045.40 万元已转入超募资金专用账户中。

    2013 年 7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结余资金转入超募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三五互联企业邮局升级项目”募投项目结余资金人民币 3,601.76 万元(不含利息收入)转入超募资金专用账户中。

    2013 年 7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三五互联技术支持与营销中心提升项目”,该项目结余人民币 2,703.88 万元(不含利息收入),公司将其转入公司超募资金专用账户中。

    2015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并募集配套资金购买道熙科技 100.00%股权交
易价格为 71,500.00 万元。公司向本次交易对方支付股份对价 38,860.00 万元,现金对价 32,640.00 万元,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7,000.00 万元。根据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本次交易对价
中现金支付部分由公司分三期向交易对方支付。2015 年 9 月 30 日,本次交易对
方龚正伟、盛真、吴荣光及盈瑞轩投资出具承诺,自愿将本次交易约定的现金对价减少人民币 2,000,000.00 元,并同意在第三期支付款项中直接给予抵减处理。
2015 年 11 月 9 日,公司以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向交易对方支付第三期款项
5,588.64 万元。至此,本次交易现金对价部分已全部支付完毕,重大资产重组已实施完毕,节余配套募集资金(含利息)共计人民币 1,207.36 万元(含利息收入0.72 万元,具体利息收入金额以转出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2015 年 12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1,206.64 万元(不含利息收入,实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资金账户支付当日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超募资金累计实现利息 3,532.15 万元,已计入
超募资金专用账户;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40,336.52 万元。

    ㈢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1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闲置超募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人民币2,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
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 2012 年 5 月 29 日将前述资金归还募集资
金专户。

    2012 年 6 月 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
置超募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人民币2,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
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 2012 年 11 月 21 日将前述资金归还募集
资金专户。

    2012 年 11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闲置超募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闲置超募资金人民币2,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6 个月,
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已于 2013 年 5 月 23 日将前述资金归还募集资
金专户。

    2013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本次已实际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万元。

    2014 年 8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本次已实际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万元。

    2015 年 12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通过,同意公司
使用超额募集资金 625.53 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资金账户支付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本次已实际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639.38 万元。

    2020 年 2 月 1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和 2020 年 2 月 28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并通过《关
于使用节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节余超募资金人民币 1,321.27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本次已实际使用超募资

    2、超募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2010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2,590.00 万元用于收购北京亿中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70%股权。公司本次已实际支付收购款人民币 2,590.00 万元。
    2011 年 1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二)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中的人民币 5,900.00 万元至人民币 12,470.00 万元用于收购北京中亚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60%股权。根据公司与北京中亚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补充协议》及中亚互联 2011、2012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重新计算确定第一、二、三期收购款为人民币 5,900.00 万元,第四期收购款为人民币 1,581.24 万元,第五期收购款为人民币 204.01 万元,合计
收购款总额为人民币 7,685.25 万元,减去应收补偿款 1,400.12 万元。2017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暨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将持有的中亚互联 100%股权以人民币1,500.00 万元的价格协议转让给张国平、鲁安先、李传璞,该项目结余 1,500.00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公司将其转公司超募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已收到1,500.00 万股权款。

    2011 年 7 月 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三)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中的 1,020.00 万元用于设立子公司厦门三五互联移动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已累计支付投资款人民币1,020.00 万元。

    2011 年 9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四)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中的 10,000.00 万元用于设立子

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2014 年 3 月 17 日,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通过《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四)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已实际投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四)的超募资金 5,000.00 万元与公司自有资金 5,000.00 万元进行置换,并将置换出的 5,000.00 万元划入公司超募资金专户。公司已累计支付投资款人民币 5,000.00 万元。

    2012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五)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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