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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鼎利: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15

世纪鼎利: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50          证券简称:世纪鼎利      公告编号:2020-029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年度股东大

会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在珠海市港湾大道科技五路 8 号一

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73,893,62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0.422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73,893,622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422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2,775,54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235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2,775,54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2351%。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耘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3,893,6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75,5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3,893,6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75,5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3,893,6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75,5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3,893,6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75,5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3,893,6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75,5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王耘先生、王莉萍女士、许泽权先生为关联股东,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王耘先生、王莉萍女士、许泽权先生所持有股份不纳入该项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108,720,2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75,5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3,893,6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75,5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3,893,6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75,5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3,893,6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75,5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3,893,6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75,5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结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3,893,6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75,5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黄赛、周安安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在核查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关于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珠海世纪鼎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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