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9 证券简称:福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1
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内蒙古福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5 月 17 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7 日 9:15~15:00 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表决;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五);会议的参会登记日:2023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里 16 号琨莎中心 2 座 7 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1 人,代表股份 73,551,12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7.960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62,797,346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3.872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10,753,78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088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4 人,代表股份 10,810,78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4.109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57,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21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10,753,78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4.088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 11 项议案,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审
议,议案经表决全部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 1.00 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551,1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10,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2.00 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551,1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10,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3.00 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551,1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10,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4.00 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551,1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10,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5.00 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551,1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10,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6.00 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551,1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10,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7.00 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551,1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10,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8.00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551,1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10,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9.00 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3,551,1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810,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提案 10.00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选举王冠一、杨勇、邓丽娟、李哲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10.01.候选人:选举王冠一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3,141,7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34%。
10.02.候选人:选举杨勇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3,141,7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34%。
10.03.候选人:选举邓丽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3,141,7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34%。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