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及作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激励对象中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64 万股。
公司已完成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公司总股本由 237,171,371
股变更为 236,531,371 股,注册资本由 237,171,371 元变更为 236,531,371 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
由于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通过对照自查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条款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3,717.1371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3,653.1371
万元。 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3,717.1371 万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3,653.1371 万股,
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
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
式; 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
(二)要约方式; 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进
第 二 十 五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行。
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履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行信息披露义务。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 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
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 二 十 七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条 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
公司发生的交易(公司受赠现金资产 公司发生的交易(公司受赠现金资产
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 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
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 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
据; 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万 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元; 万元;
第 四 十 三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条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
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0 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
万元; 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300万元。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按照上述计算标准计算,交易仅达到 按照上述计算标准计算,交易仅达到
第(三)项或第(五)项标准,且公 第(三)项或第(五)项标准,且公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的绝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的绝
对值低于0.05元的,公司可以向深圳 对值低于 0.05 元的,公司可以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将该交易提交 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将该交易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
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
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
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 月内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
前 6 个月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向中国 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
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 前 6 个月结束之日起 2 个月内向中国
第 一 百 七 并披露中期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 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
十五条 3 个月和前 9 个月结束之日起的 1 个 并披露中期报告。
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 上述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交易所报送并披露季度报告。 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
上述报告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行编制。
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
行编制。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
第 一 百 七 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 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
十九条 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 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
派发事项。 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 2 个
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办法,应当遵循以 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办法,应当遵循以
下规定: 下规定: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
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利润分配不 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的利润分配不
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 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
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 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 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
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 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
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2、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 2、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
第 一 百 八 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 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
十一条 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 因;
见; 3、出现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3、出现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的,公司分红时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
的,公司分红时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 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
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 金;
金; 4、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
4、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 一般进行年度现金分红。公司可根据
一般进行年度现金分红。公司可根据 实际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进行
实际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进行 中期现金分红;
中期现金分红; 5、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
5、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 不少于每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 10%;
不 少 于 每 年 实 现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且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
10% ;且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 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
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 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具体
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
30%;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 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拟
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经 定,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营情况拟定,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 此外,针对现金分红占当次利润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