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选举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基股份”或“公司”)控制权已发生变更,根据邢雁及其他 29 名自然人(以下简称“出让方”)、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产业集团”)与襄阳新仪元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仪元”)签署的《关于襄阳新仪元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暨控制权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拟进行改选。
一、董事辞职情况
近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吴拥军先生、李树森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吴拥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李树森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上述董事辞职后仍然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前述董事的原定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吴拥军先生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树森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后生效。在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李树森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相关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离任董事李树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吴拥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新仪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 87.17万股,本次离任董事均不存在应该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董事会改选情况
经公司控股股东襄阳新仪元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胡植先生、陈莹先生、柳庆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 3 名非独立董事,与留任非独立董事邢雁先生、颜家圣先生、占超先生和独立董事姜海华先生、余宁梅女士、周亚宁先生共同组成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3 月 12 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植先生:198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电气工程专业、美国佐治亚理工学院工业工程专业和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系统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理学硕士、工学硕士。先后在国家开发银行、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合刃科技(武汉)有限公司、武汉光电工业技术研究院、武汉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等单位工作,曾任武汉光电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武汉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产业创新部部长、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董事会办公室)副部长,湖北省长江光电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 年 7月起任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现任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湖北省长江光电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
胡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陈莹先生:198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微生物学专业,研究生学历,理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武汉工程大学助理辅导员,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五科副科长、秘书七科副科长,湖北省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副主任,湖北高投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长江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湖北产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副总经理,湖北长江产业载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湖北产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副总经理,现任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部长。
陈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柳庆洁先生:198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湖北大学商学院会计学专业,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注册会计师,曾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小企业融资业务岗、投资银行事业部投资银行业务岗,卓尔控股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中心投资经理,湖北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副部长,湖北省长江新动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二部部长,湖北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湖北省长江新动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委员、副总经理。
柳庆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