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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基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4

台基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办公室于2021年4月12日将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了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在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 162 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
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遵立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出席会议监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占公司监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2020 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占公司监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邹雪城先生、张慧德女士、朱军先生将在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三、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占公司监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0 年年度报
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

    四、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8,824.49 万元,同比增长 46.54%;利润总额
3,129.21 万元,同比增长 114.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24.46 万元,同比增长 114.65%;基本每股收益 0.1513 元,同比增长 114.6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15%,同比增长 34.40 个百分点。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占公司监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2,244,590.70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 37,431,273.40 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20,439,038.34 元,年
末资本公积金余额 492,438,793.66 元,盈余公积余额 57,333,261.17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14,149,333.16 元,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
492,438,793.66 元,盈余公积余额 57,405,961.37 元。


    因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 2020 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和股票分红,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认为:因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财
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占公司监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六、审议通过《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占公司监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七、审议通过《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占公司监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公司监事会对《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
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颁发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占公司监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占公司监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65,000 万元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银行、证券公司等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定期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可转让大额存单、低风险理财产品、收益凭证及国债逆回购品种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其中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利息)满足保本需求、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占公司监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于 2021 年使用闲置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十一、 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占公司监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经广泛征询意见,监事会提名徐遵立、占超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监事会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监事职务。

    表决情况:同意 3 人,占公司监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上述 2 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徐遵立先生:196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6 年毕业于合肥工
业大学应用物理学半导体物理与器件专业,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工程硕士。曾任湖北省襄樊市仪表元件厂技术员、销售经理,2004 年至 2007 年任襄樊台基
公司营销中心市场部经理,2007 年 4 月至 2008 年 8 月任襄樊台基半导体有限公
司董事、营销总监,2008 年 8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本公司监事,自 2008 年 8 月
起任公司营销总监,2011 年 9 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徐遵立先生现任公司控股股东襄阳新仪元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通过襄阳新仪元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

    占超先生:198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1 年毕业于湖北省工
商管理学院,大专学历。自 2006 年至 2014 年,担任公司片区业务经理,2014年 8 月起任公司销售部部长。

    占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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