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1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21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1
年 4 月 23 日在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胜利街 162 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
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邢雁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人,占公司董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邹雪城先生、张慧德女士、朱军先生分别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邹雪城先生、张慧德女士、朱军先生将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审议通过《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7 人,占公司董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2020 年
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8,824.49 万元,同比增长 46.54%;利润总额
3,129.21 万元,同比增长 114.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24.46 万元,同比增长 114.65%;基本每股收益 0.1513 元,同比增长 114.6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15%,同比增长 34.40 个百分点。
表决情况:同意 7 人,占公司董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2,244,590.70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 37,431,273.40 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20,439,038.34 元,年
末资本公积金余额 492,438,793.66 元,盈余公积余额 57,333,261.17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14,149,333.16 元,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
492,438,793.66 元,盈余公积余额 57,405,961.37 元。
因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 2020 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和股票分红,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同意 7 人,占公司董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对《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五、审议通过《2020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人,占公司董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六、审议通过《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人,占公司董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鉴证报告》及《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七、审议通过《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人,占公司董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一致同意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监事会对《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详见中国证监
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八、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及相关咨询服务。
表决情况:同意 7 人,占公司董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一致同意本议案。《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九、 审议通过《关于北京彼岸春天影视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
况的说明》
表决情况:同意 7 人,占公司董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关于北京彼岸春天影视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彼岸春天影视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审核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十、 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人,占公司董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收购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收购标的资产减值测试审核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人,占公司董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一致同意本议案。《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人,占公司董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一致同意本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十三、 审议通过《2021 年度经营计划》
公司 2021 年度计划实现营业收入 28,300 万元,净利润 4,000 万元。2021 年
度工作重点:专注功率半导体业务,拓展产品应用领域,持续提升重点客户保障能力,确保特定重点合同交付。
表决情况:同意 7 人,占公司董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人,占公司董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 2021 年使用暂时
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出具了核查意见。
《关于 2021 年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关于湖北台基半导体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十五、 审议通过《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人,占公司董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供投资者查阅。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广泛征询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姜海华、余宁梅、周亚宁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1)。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名。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
表决情况:同意 7 人,占公司董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经广泛征询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邢雁、颜家圣、吴拥军、吴建林、李树森、朱玉德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2)。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名。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职务。
表决情况:同意 7 人,占公司董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组织机构暨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了贯彻公司经营宗旨,落实公司发展战略,专注功率半导体业务,提高管理效率,公司对内部组织架构进行优化和调整。具体如下:
(1)剥离影视业务和资产,撤销泛文化事业部和资本运营部。
(2)不再设置总裁职务,《总裁工作细则》相应废止。
(3)公司本次组织机构调整涉及的相关制度一并修订,并按照相关规则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人,占公司董事人数的 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于调整组织机构暨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人,占公司董事人数的 100%;无